热门文章
相关链接

国家是如何保障少数民族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自由的?

2009-12-18 17:27  

  (1)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除在《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对少数民族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作了明确规定外,还在人民法院组织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义务教育法、扫盲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中,以及在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等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中,对民族语言文字的使用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有些自治区和多民族省、自治州、自治县还制定了民族语言文字使用和管理专项条例或工作条例。

  (2)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少数民族使用和发展民族语言文字。不仅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行使职务时重视使用民族语言文字,而且国家在人代会、政协会等全国性的重要会议上用蒙古、藏、维吾尔、哈萨克、朝鲜、彝、壮等7种民族语言同声翻译;在科技文化、教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各个领域里保障少数民族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使其语言文字逐步规范化、标准化和实现信息处理,以适应当今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的要求。

  (3)建立专门机构,保证民族语文工作的需要。在中央和民族地区分别建立了民族语文工作的专门机构,还成立了跨省区的同一文种协作机构,如八省区蒙古语文、东三省朝鲜语文、五省区藏语文等若干个协作机构,以保证民族语言工作的正常开展。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