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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出台专项计划支持民族地区高中教育发展

2017-04-13 11:39来源:国家民委网站    

  近日,甘肃省印发《精准扶贫普通高中教育专项支持计划(2016-2020年)》。《计划》要求,重点提升贫困地区普通高中学校的办学能力,提高贫困地区普通高中教育的内涵和质量,促进贫困地区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支持民族地区优先布局,逐步扩大高中教育优质资源,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普通高中学生免除(补助)学杂费和书本费。

  到2017年,贫困地区普通高中教师培训基本纳入“国培”计划,并完成一轮次的培训;贫困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学校特色化进一步发展;完成对贫困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申报省级示范性高中评估的学校的预评估;制定出台普通高中“一对一帮扶”实施方案和学科基地“送教送培”活动方案,并启动结对帮扶和“送教送培”工作;制定出台普通高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普通高中教育资助体系进一步完善。

  到2020年,全省58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贫困县和17个插花型贫困县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师资力量进一步加强,教师的课程执行力显著提高;学校多样化、特色化发展成效显著;贫困地区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5%,保障贫困地区和困难家庭子女均能够接受优质的高中教育,实现贫困地区高中教育“有学上”到“上好学”的目标。民族地区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接近90%,初步形成具有民族和区域特色的办学模式。

  支持贫困地区、革命老区和民族地区优化布局,扩大高中教育优质资源,全面落实《甘肃省加快发展民族教育专项规划(2016-2020年)》和《甘肃省教育厅支持革命老区教育跨越式发展行动计划(2015-2020年)》,充分利用国家和省上的各项优惠扶持政策,按照四个集中的原则,不断优化、调整高中学校布局,逐步扩大革命老区和民族地区的普通高中优质资源。到2020年,逐步建成一批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和特色实验学校,使普通高中优质教育资源得到扩大,并发挥其示范带动效应,提高贫困地区、革命老区和民族地区高中教育质量。

  健全完善普通高中教育资助体系,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普通高中学生免除(补助)学杂费和书本费。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的意见》(财教〔2010〕356号)精神,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对普通高中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予以每生每年1500元的资助(从2015年起,标准调整为2000元),用于学习和生活开支,平均资助面占到全省普通高中在校生的30%,资助要重点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倾斜。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等捐资助学,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普通高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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