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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四举措贯彻落实民族政策

2018-01-12 15:50来源:国家民委网站    

  2017年,福建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全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出台民族政策,创新资金管理办法,保障少数民族群众发展权利。

  一是做好民族工作规划强化政策刚性要求。根据国务院制定出台《关于印发“十三五”促进民族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的通知》,加强民族工作调研,结合福建民族工作情况实际,出台《关于贯彻国务院“十三五”促进民族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的实施意见》。

  二是创新管理办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制定新的《福建省少数民族发展与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省民宗厅会同省财政厅等5部门,制定下发《福建省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

  三是完成惠农政策编印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作用。省民宗厅收集整理近年来惠农民生政策文件26件,完成《福建省有关惠农民生政策汇编》的编审印发工作。让少数民族群众能够充分了解政策、掌握政策,分享改革和政策的红利。

  四是加大少数民族资金监管力度。省民宗厅下发《关于开展精准扶贫工作落实情况检查的通知》,要求各地对2016-2017年少数民族资金使用情况开展自查。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抽查、财务审查等方式对民族乡村精准扶贫政策、项目资金、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抽查,重点对全省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民族村、全省23个少数民族贫困村、19个民族乡进行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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