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把民族和谐团结作为首要任务来抓,把民族工作作为全局工作来抓,加快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区。
实施扶贫攻坚,帮助各族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
第一,大力实施精准扶贫工程。深化“5321”(厅级、处级、科级、一般干部分别帮扶5户、3户、2户、1户贫困户)干部结对帮扶工作,帮助群众找准发展路子,因地制宜选择发展产业,突出差异化扶持,扶到点上、扶到根上。第二,大力实施扶贫生态移民工程。黔东南属喀斯特地貌,山地多、平地少、土层浅,石漠化严重,生态环境脆弱,而少数民族群众大多居住在深山里,一方水土难以养活一方人,群众的贫困面貌难以发生根本性改变,生态也容易造成破坏且难以恢复。自2012年以来,我们坚持把扶贫生态移民工程作为扶贫攻坚的大战略,将生产生活条件差、生态脆弱的深山区群众逐渐搬迁出来,引导贫困群众向城区、园区、景区的安置点集中居住,转向第二和第三产业。
保护传承民族文化,增强各族群众民族自信
第一,大力保护传承民族文化。2008年以来,大力实施“四个100”(即100名民族民间文化传承高级人才培养工程、100名民族民间文化传承拔尖人才扶助工程,保护100个具有民族历史价值的典型民族建筑、保护100个重点民族特色村寨)等文化工程,推动了民族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民族文化进校园已成功构建了具有黔东南特色的民族教育体系。如反排木鼓操、苗拳操、侗族摔跤等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已列为学校课间操。第二,大力推进文化与旅游深度融合。依托丰富的、独特的、不可复制的原生态民族文化这一“宝藏”,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坚持把原生态民族文化与历史文化、红色文化结合起来,与良好的自然生态、山水风光结合起来,唱民族戏,打生态牌,走特色路,有力地推动了文化繁荣、旅游发展,各族群众同享受、共受益,成功打造了“西江千户苗寨”、“肇兴千年侗寨”等一批精品景区景点。
加强民族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州
第一,坚持把民族法制建设作为依法治州的重要法宝。依法修改完善《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依法制定单行条例,先后颁布实施了自治州个体私营工商管理条例、农村防火条例、城镇建设管理条例、民族文化村寨保护条例、森林防火条例等12个地方性法规。第二,坚持把民情联络作为促进民族团结的重要途径。2011年以来,大力推广“两代表一委员”民情联络工作,充分发挥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在联络服务群众、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积极作用,把工作触角延伸至村、社区和居委会,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帮助村组、社区和群众理清发展思路,倾听群众呼声。第三,坚持把创新社会治理作为推动民族和谐的重要工作。培养了一批双语(汉语、苗语)法官、双语检察官、双语警官和双语执法行政官员,发挥老党员、老教师、老干部、老军人、老模范等“五老”在调解基层矛盾中的积极作用,有力地推动了苗乡侗寨的和谐稳定,走出了一条社会治理新路子。
(作者为贵州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州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文章来源:中国民族宗教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