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关于民族问题的重要论述

2009-12-17 12:52作者:根据公开发表的文献资料整理  

200334在看望全国政协十届一次会议少数民族界委员发表讲话时指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要求更好地实现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发展。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需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是新世纪新阶段中国民族工作的主题。

20041021在政治局第16次学习作题为《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族工作》的讲话时指出:民族问题始终是关系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一个重大问题。……全党同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都要坚持学习和实践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深入学习党的民族政策,学习民族学、人类学、社会学和宗教学等有关民族问题的知识,不断丰富自己为做好民族工作所需要的各方面知识。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加强调查研究,深入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进一步认识和把握新的历史条件下民族问题发展变化的特点和规律,创新民族工作的思路和方法,不断提高驾驭和解决民族问题的能力。特别是要加强对那些前瞻性、战略性重大问题的研究,牢牢掌握工作主动权。要大力加强对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不仅要教育群众,更要教育干部;不仅要教育少数民族干部,更要教育汉族干部;不仅要教育一般干部,更要教育领导干部。要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形成自觉维护民族团结、促进民族地区发展的良好氛围。

2005527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暨国务院第四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时指出:民族问题始终是我们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处理好的一个重大问题,民族工作始终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发展全局的一项重大工作。必须从党和人民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民族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做好民族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充分认识我国多民族的国情和民族问题的长期性、复杂性,根据我国民族问题的特点和规律,着眼于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全局,正确处理我国的民族问题,做好民族工作,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全文链接

2007310在参加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广西代表团审议时强调:民族工作始终是关系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一项重大工作,民族和谐始终是社会和谐的重要组成部分,要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牢牢地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加强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重点扶持人口较少的民族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2009310在参加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西藏代表团的审议时强调:要把思想上的弦绷得紧而又紧、把各项工作做得实而又实,同时谋长久之策、行固本之举,筑牢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的坚固长城,推进西藏从基本稳定走向长治久安。

2009929在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指出: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民族问题始终是我们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处理好的一个重大问题,民族工作始终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发展全局的一项重大工作。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确立了以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民族区域自治、各民族共同繁荣为核心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引导我国各民族走上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了中华民族发展史上最广泛最深刻的社会变革,开创了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重新确立了我国民族工作的正确方向,把民族工作重心转向为经济建设服务,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开辟了历史新时期我国各民族蓬勃发展的崭新局面,推动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在改革开放进程中迈出了崭新步伐。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深化和发展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制定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采取一系列重大举措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有力维护了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国家统一,把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全面推向了21世纪。党的十六大以来,根据新世纪新阶段我国民族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党中央确立了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强调促进民族团结、实现共同进步是民族工作的根本任务,作出一系列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大部署,我国各族人民大团结不断巩固和发展,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焕发出新的生机活力。
  
在长期实践中,我们深化了对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民族问题和民族工作规律的认识,积累了推进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成功经验。
  
——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动摇。我国民族问题只有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中才能得到正确解决。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团结带领人民解放各民族、振兴各民族,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能繁荣各民族、发展各民族。
  
——必须坚持党的民族政策不动摇。坚持我国各民族一律平等,在民族地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保障各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是党的民族政策的基本内容,也是我国各民族团结进步的生命线。我国各族人民大团结只有在党的民族政策得到全面贯彻执行的前提下才能得到切实加强,党的民族政策只有在我国各族人民大团结不断巩固和发展的基础上才能得到全面贯彻。
  
——必须坚持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不动摇。共同团结奋斗是我国各族人民的深切愿望,共同繁荣发展是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根本途径。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核心是我国各民族始终紧密团结,坚持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共同建设伟大的社会主义祖国,共同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抓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个主题,就抓住了新形势下正确处理民族问题、做好民族工作的根本,就能把全国各族人民的意志和力量凝聚到国家发展上来,就能不断开拓我国民族工作更为广阔的发展前景。
  
——必须坚持维护祖国统一不动摇。祖国统一是我国各民族的最高利益。只有我国各民族都坚持祖国利益高于一切,大力发扬爱国主义精神,以热爱祖国、贡献全部力量建设社会主义祖国为最大光荣,以损害社会主义祖国利益、尊严和荣誉为最大耻辱,共同维护伟大祖国统一安全,共同反对一切民族分裂活动,我国各民族团结进步才能具有不可动摇的根基。(全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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