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彻底地废除民族压迫制度,实行各民族一律平等;
二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从政治上保障各民族平等;
三是进行了大规模的民族识别,确立了不同人们共同体的民族归属;
四是在理论上提出了真正的民族平等;
五是在民族平等中高度民主,重视少数民族的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