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983年1月25日,国家民委发出了《关于宣传报导和文艺创作要正确对待少数民族习俗问题的通知》。
二、1985年4月4日,中央统战部发出了《关于公开发行的书籍报刊中慎重对待民族、宗教问题的通知》。
三、1986年2月17日,国家民委发出了《关于慎重对待少数民族风俗习惯问题的通知》。
四、1987年6月30日,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发出了《关于在宣传报道和文艺创作中防止继续发生丑化、侮辱少数民族事件的通知》。
五、1994年6月7日,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文化部、广播电影电视部、新闻出版署、国务院宗教局发出了《关于严禁在新闻出版和文艺作品中出现损害民族团结内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