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区民委主任会议在南宁召开

2010-01-27 09:55作者: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网站  

  1月23日,广西全区民委主任会议在南宁召开。会议主要传达贯彻全国民委主任会议精神,落实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关于做好民族工作的意见指示,总结2009年工作,研究部署2010年工作。 

  自治区党委副书记陈际瓦对会议作了重要批示,自治区副主席高雄出席会议并讲话。
陈际瓦在批示中对对全区民委系统2009年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她指出,2009年,全区民委系统认真贯彻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国家民委的工作部署,狠抓工作落实,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民族关系监测评价处置等方面取得了新的突破,进一步推动了我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为维护我区民族团结“四个模范”光荣称号做出了重要贡献。 

  陈际瓦强调,2010年是我区实施“十一五”规划和科学发展三年计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第一年。做好今年民族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使命光荣。在新的一年里,自治区党委、政府将一如既往地重视和大力支持民族工作,希望全区民委系统的同志们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开拓创新、奋力拼搏,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大政方针和安排部署,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确定的中心任务,扎扎实实地做好各项工作,不断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向前发展,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再创佳绩、再立新功。 

  高雄在会上对2010年民族工作提出了希望和要求。他要求民族工作部门同志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和自治区的决策部署上来,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民族工作,以更实的工作作风、更快的工作节奏,更高的工作效率,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 

  高雄副主席强调,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他要求全区民族工作部门要树立强烈的机遇意识和作为意识,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不提新思路、不提新口号,不动摇、不折腾、不懈怠”的要求,抓住机遇,突出重点,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狠抓落实,全力推进我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大发展,着力抓好六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继续抓好民族团结教育这个基础;二是要继续抓好经济社会发展这个中心;三是要继续抓好民族自治制度这个保证;四是要继续抓好民族人才培养这个支撑;五是要继续抓好团结创建活动这个抓手;六是要继续抓好城市民族工作这个环节。 

  高雄副主席强调,全区各级民族工作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完善基层体系,健全工作机制,确保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自治区民委主任卢献匾在会上作主题报告。他从十个方面对全区民委系统2009年工作进行了总结,安排部署了2010年工作重点。他要求全区民委系统要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确定的中心任务,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着力抓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着力推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着力抓好民族政策、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抓好调查研究和信息工作;着力抓好自身建设,切实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推动我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科学发展。 

  会议还对2009年全区民委系统政务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了表彰。全区14个市的民委主任、党组书记,自治区农垦局、南宁铁路局统战办分管民族工作的负责同志,自治区民委机关及直属单位副处级以上干部等共100多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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