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调整应正确处理“六个关系”

2010-01-26 10:29作者:作者:余世锋 来源:新华网  
   在目前的干部调整中,由于职位数量限制,更多的调整体现在平级调整。如何通过有效的平级调整来达到领导班子的合理优化?笔者认为必须在正确处理德与才的关系的前提下,联系工作实际,处理好以下六方面关系。

    一、正确处理选拔重用年轻干部与其他年龄段干部的关系

    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合理使用各年龄段的干部。多年的实践证明,年龄结构的合理与否在某种程度上直接决定着领导班子效能的发挥。这要求我们在调 整干部时,既要大胆重用优秀年轻干部,也要注意发挥其他年龄段干部的作用。在实际工作中,有的地方在处理重用年轻干部与其他年龄段干部的关系上存在误区。有的对重用年轻干部不够大胆,论资排辈,求全责备;有的对50多岁的干部实行任职年龄层层递减的“一刀切”,让其退居二线,致使领导班子结构不尽合理,形不成梯次结构,影响了领导班子整体功能的发挥。我们应当认识到,年轻干部一般文化知识水平较高,上进心强,精力充沛,勇于改革和创新;中年以上的干部相对来讲实践经验丰富,组织领导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较强,工作比较稳妥全面。因此,在调整配备领导班子时,应从优化地方领导班子的群体结构出发,根据干部的能力和特长,对老中青干部都应大胆重用,形成领导班子成员年龄梯次配备。一是要解放思想,大胆选拔重用优秀年轻干部。要制订出选拔重用优秀年轻干部的相应措施,并在平时调整干部中加大工作力度,努力造就大批能够担当重任的领导人才。二是要合理安排使用其他年龄段干部。领导班子的年轻化是相对的,45岁、50岁左右年龄段的干部,正处于阅历、经验丰富、政治成熟的时期,可以起到“老马识途”、掌舵领航的作用。在强调选拔重用年轻干部的同时,合理安排使用其他年龄段的干部,以发挥各个年龄段干部的作用。

    二、正确处理从上级机关选派和从基层选拔的关系

    上级领导机关与基层单位都是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基地。相比较而言,机关干部的科学文化素质较高,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掌握得比较系统,眼界和思路较为开阔,认识、分析归纳问题的能力较强。根据工作需要,选派部分优秀机关干部,大胆重用到基层领导岗位,可以优化基层班子的结构,推动基层工作,同时也有利于调动上级机关干部的积极性。广大基层干部长期处于一线,基层情况比较熟,实践经验丰富,解决实际问题、特别是焦点难点问题的能力比较强。选配领导班子也要着眼基层,着眼于一线,从经过基层实践锻炼、并做出优异成绩的优秀人才中选拔重用,特别是要注意在条件艰苦的地方选拔干部。只有这样,才能引导广大青年干部自觉到基层、到艰苦的地方去,形成面向基层锻炼成长的用人导向。具体来说,一是坚持标准。即不管从机关还是从基层选拔,不能降格以求。二是优化结构,提高功能。在选拔任用干部的总体结构和每个班子的结构上,注意保持机关干部和基层干部的合理构成,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最佳效应。三是建立机关干部与基层干部双向流动的新机制,机关干部可以交流到基层任职,也可以到基层挂职锻炼或重用;基层干部可以交流到机关任职或挂职锻炼,形成一种上下交流、合理流动的新机制。从而调动各级干部的积极性,使干部资源得到最大程度的开发和利用。

    三、正确处理从经济富裕地区选拔与从艰苦偏远地区选拔的关系

    经济富裕地区与艰苦偏远地区是相比较而言的。作为经济富裕地区,一般自然条件较好,经济实力较强,干部的思想比较解放,发展意识和机遇意识比较强,各方面工作成绩比较突出,容易在工作实践中涌现出大批开拓进取、有所作为的优秀干部。对这些干部,择其突出者予以重用是合情合理的。对艰苦偏远地区来说,由于自然条件相对较差,经济基础比较薄弱,工作难度比较大。作为艰苦偏远地区的干部,从自己的实际出发,为改变贫穷落后面貌,励精图治,埋头苦干,也能创造出比较扎实的政绩。但由于条件、环境、基础不同,政绩往往不那么突出,特别是从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些具体指标看,艰苦偏远地区与经济富裕地区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但这不能说明艰苦偏远地区干部的素质和能力,一定就比经济富裕地区的干部差。这要求我们要正确处理好从经济富裕地区选拔干部与从艰苦偏远地区选拔干部的关系。首先,重政绩但不唯数字,做到择优任用。其次,既要看当前,更要看后劲。要立足于是否有利于当地经济的长远发展。有的干部为了求政绩,不切实际盲目上新项目、铺新摊子,虽然一时经济指标上去了,但却留下许多隐患,这不能算真正的政绩。有的干部从实际出发,做了许多扎扎实实的工作,为经济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但可能暂时经济指标还相对较低。这种不图虚名、扎实工作的干部才是党的好干部,理应得到提拔使用。而绝不能搞“干部出数字”、“数字出干部”。

    四、正确处理讲台阶与破格提拔使用的关系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党政领导干部应当逐级提拔,特别优秀的中青年干部或工作特别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这为我们从理论和实践上正确处理逐级提拔与破格提拔的关系提供了依据。诚然,利用台阶适当的进行干部调整可以调动干部的积极性,但台阶过多、任职时间过长又不利于优秀干部的脱颖而出。一方面,调整干部时,必须在坚持干部标准的前提下,进一步解放思想,既讲台阶又不唯台阶,即要通过台阶进行适当调整,进一步加大干部的交流力度,又要敢于把那些特别优秀突出的干部及时破格选拔重用到领导岗位上来。在实际工作中,有的地方存在提拔干部隐型台阶过多且在一个台阶上任职时间过长的问题,同时,也存在有的领导干部不能适应形势、工作不够得力甚至贻误工作、可又占着位子的问题。台阶多和没有位子,客观上使得一些表现突出的优秀干部难以得到选拔重用。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是要正确处理好讲台阶与破格提拔重用的关系。在讲台阶的同时,也要敢于破除台阶的束缚,大胆地把优秀干部提拔重要领导岗位,特别是对一些非常突出、发展潜力大的优秀干部,要尽量冲破隐型台阶的障碍。另一方面,要逐步建立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新机制。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把竞争机制引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使优秀人才在竞争中脱颖而出,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良性循环。

    五、正确处理干部在原籍工作与回避交流的关系

    由于种种原因,目前的乡镇领导班子中,有些班子成员在原籍任职或长期在一地工作。按照《条例》规定,有些同志应当进行任职回避交流,但在具体工作中,应对哪些同志进行交流,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一般来说,在原籍或长期在一地工作的干部,对当地情况比较熟悉,对问题掌握比较准,工作比较接近于客观实际,因此,应注意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对于群众反映较好,公道正派,有些连续性较强、工作又难以离开的同志,可以继续留任或提拔。对在原籍任职或在一地工作时间较长,人际关系比较多,工作不够超脱的干部,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回避交流任职。对需要丰富领导经验、提高领导水平的,应大力推行交流任职。总之,要坚持因人制宜、以工作大局为重的原则,搞好干部的回避交流。

    六、正确处理组织安排与干部个人要求的关系

    当前,绝大多数干部都能够正确对待党组织的工作安排,服从组织纪律,兢兢业业做好本职工作。但也有个别干部在一个地方工作一段时间后,由于各方面原因,提出了一些个人愿望和要求。比如有的干部感到工作难度大,难以胜任,有的家庭确有实际困难,有的对所从事的工作带有厌倦情绪等。对待这类问题,我们必须有正确认识,客观公正的对待。干部有了困难或有些想法找组织反映是正常的,应该区别于跑官要官。对这些情况,应当有针对性地加以具体指导。首先,要教育干部以工作为重,以大局为重,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的关系,服从组织工作,严肃组织纪律。其次,组织上对干部的工作及家庭方面确实存在困难和问题的,应当给予适当照顾和安排,充分体现组织的温暖和对干部的关怀。再次,要做好干部的思想工作,对干部提出的困难和问题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做好解释工作。对个别要求不合理、不现实甚至过高的干部,应给予必要的批评教育,违反组织纪律的,要进行严肃处理。(作者单位:河南省南阳市西峡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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