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地区需要大量“沈浩式”基层干部

2010-01-20 09:47作者:作者:智深 来源:《中国民族报》  
  日前,云南省民族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透露,通过去年的厅级后备干部集中调整,该省选拔了101名正厅级、262名副厅级少数民族后备干部,占全省厅级后备干部总数的30.4%,他们力争通过两年的努力,使州市直属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处级领导干部中,世居少数民族的干部达到895人,省直机关、事业单位中的处级干部达到508人。

  民族干部培养工作历来是民族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连接党和政府与少数民族群众之间的桥梁,民族干部在保障民族平等、促进民族团结等方面具有不可比拟的优势,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当然,我们也看到,在民族干部培养工作中,往往比较强调培养选拔优秀少数民族人才担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而随着科学发展观的深入落实,以及城乡一体化建设的不断推进,笔者认为,在民族地区培养一大批“用得上、留得住”的“沈浩式”基层干部也是当务之急,并需要为此做好相应的工作。

  首先,要建立更加科学和灵活的任用机制。基层干部是带领广大群众发展致富的“领头雁”,对于面临迫切发展任务的民族地区而言,更加需要一大批有眼光、有魄力、有能力、有感情的基层干部,因此,对他们的选拔任用既要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也要做到唯能是举。但是,由于观念、制度等因素的影响,这些地区的基层干部往往被要求由某个特定民族的人士来担任,无形中压缩了选才空间,尤其是很多同样生活在该地区的其他民族成员,尽管同样熟悉当地的自然和人文环境、同样具有满腔的热情,却被挡在“民族门槛”之外,造成人才的外流和闲置。另外,随着公务员制度的不断完善,“逢进必考”越来越普及,对干部的学历要求也越来越严格,并且这种趋势在基层干部任用中日益明显。实践证明,除了学历,基层干部需要出众的沟通协调能力和任劳任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因此,打破民族成分和学历的限制,真正做到“不拘一格降人才”,才是保证基层干部队伍的“源头活水”。

  其次,要提供更加宽松和优越的创业干事的机会。民族地区资源丰富、文化多彩,再加上西部大开发等一系列重大发展战略的实施和各种优惠政策的落实,为基层干部发挥个人才干、实现人生价值提供了基础和保证。但是,目前很多扶持政策都是以项目的形式下达,并且实行“垂直化”管理,政策受益地区在项目的选择上相对缺少话语权,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基层干部形成和实践发展思路的余地。而且,由于教育、交通、通讯条件相对落后,基层干部学习新知识、开拓新视野等方面的需求得不到很好的满足,也影响了个人成长。对此,有关部门应该给予基层更大的自主权,同时为基层干部提供更多的学习、培训机会,并使之制度化,确保队伍素质的稳步提升。

  第三,要进一步完善基层民主制度。由于基层的每一件工作都事关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党的民族政策的落实,因此只有广泛地听取民意,才能避免工作中的偏差,得到群众的真正拥护。从安徽小岗村村民用按手印这种最朴素的民主形式留下了他们的沈浩书记可以看出,基层民主制度不但是集中群众智慧、实现一方和谐的重要保证,也是基层干部施展才华的基石。

  第四,要为基层干部提供相应的保障机制。基层干部官小,责任却不小,由于常年奔波在一线,很少能照顾到家庭以及自己的身体健康。因此,在号召广大基层干部扎根基层、无私奉献的同时,相关部门也应该落实包括定期体检、特殊补贴、为家庭成员提供就学就业等便利在内的一系列保障机制,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让沈浩这样人民群众离不开的好干部安心地在基层扎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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