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将首次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

2010-01-13 16:21作者:来源:新华网  

资料图片:2005年6月24日,西藏林周县江热夏乡藏族妇女在雪山下的农田里劳动。青藏高原平均海拔在4000米以上,
总面积250万平方公里,是全世界最高最大的高原,被喻为“世界屋脊”和“地球第三极”。新华社记者 摄

  新华网拉萨1月12日电(记者尕玛多吉、颜园园)经过两年多的土地调查,西藏自治区目前已查清全区行政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状况,2010年将首次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这标志着西藏将对基本农田实施严格的保护措施。

    记者在日前召开的西藏自治区九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了解到,按照国务院的要求,西藏自2007年7月开始启动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除国家投入资金外,西藏投入1亿元对农村和城镇的土地利用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调查。截至目前,西藏已查清全区所有行政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及城镇土地范围内9万余宗地的基本利用状况。在此基础上,统计汇总出工业用地、基础设施用地、金融用地、房地产用地、开发园区用地等土地利用状况,为节约、集约、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提供了科学决策的依据。同时,西藏自治区还建立了县(市、区)、地(市)、自治区三级土地利用数据库。

    据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人介绍,目前,西藏已完善了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实施方案,正在按程序报批和组织落实、实施。计划自2010年起,在三年内完成50万余宗农村宅基地、5万余宗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5万余宗农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现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全覆盖,使农村的各类土地得到有效严格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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