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将进一步规范流动人口管理服务 加强民族团结教育

2010-03-12 10:50作者: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3月11日电(记者全晓书 曹志恒)全国人大代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艾力更·依明巴海11日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新疆将加强和完善地方立法,制定一系列政策和措施,监督落实即将召开的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的各项政策和措施,进一步规范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服务,并在新疆各民族人民中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教育。

    “多年来,新疆各民族群众对民族团结的重要性有一定的认识,民族团结的思想基础、物质基础和群众基础还是比较坚固的。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每年约有几百万流动人口入疆,仅乌鲁木齐大约就有七八十万流动人口,他们对民族团结重要性的认识还多多少少有些欠缺。”艾力更·依明巴海说。

    他指出,流动人口对新疆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很大贡献,比如,每年有好几万农民工入疆采摘棉花,建筑队伍也大部分是由外来农民工组成的。“但也出现了一些问题。所以,进一步规范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服务,很有必要。”

    艾力更·依明巴海强调,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并非只针对流动人口。“民族团结是新疆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各族人民都有责任和义务坚决捍卫、倍加呵护好这条生命线,确保实现新疆长治久安。”

    去年底以来,新疆相继出台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和新修订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其中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是中国首部关于加强民族团结的地方性法规。两部条例都于今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

    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规定,民族团结教育要贯穿学生成长各阶段,从幼儿园起就应当对学前儿童进行适合儿童特点的民族团结教育。“今年是该条例实施第一年,我们会把推动条例实施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并在七、八月份调派检查组,专门检查条例贯彻学习的情况。”艾力更·依明巴海说。

    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则规定,要建立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长效机制;加强城乡结合部、社情复杂区域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清查登记工作;加强流动人口信息网络建设;建立流动人口流出流入地协作机制,加强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技能培训;依法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

    “我们要围绕加快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民生改善,继续加强地方立法工作,着力增强法规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使地方立法更加符合自治区的实际需要,为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的长治久安提供完备的法制保障。”艾力更·依明巴海说。

    他表示,要加强对司法部门的监督,确保对“7·5”事件犯罪嫌疑人的审判依法进行。

    艾力更·依明巴海还透露,今年,中央对新疆的投资力度将在去年基础上有大幅增长,去年新疆固定资产投资增幅约为20%,今年的增幅可能达到25%。新疆的电力、交通、能源、水利设施和民生等方面都会迎来新的大发展。

    “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对新疆发展的政策指导,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又提出要督促有关方面落实中央加快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这充分体现了中央对新疆的重视。新疆应抓住这一千载难逢的机遇,加快发展,改善民生。我们也要以督促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突破口,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艾力更·依明巴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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