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文化产业统计在2008年以前基本是空白。2008年,自治区统计局探索建立了文化产业调查制度,结合第二次经济普查,基本查清了全区文化产业家底。日前,自治区统计局召开统计文化宣传会议,通报了全区文化产业统计结果。
统计结果显示,2008年,全区文化产业共有法人单位2332个。文化产业从业人员5.21万人,占全区从业人员的1.71%,占城镇从业人员的6.12%。全区文化产业实现增加值25.11亿元。
2008年,新闻服务、出版发行和版权服务、广播电影电视服务以及文化艺术服务等行业,共有从业人员1.72万人,拥有资产22亿元,全年营业收入15.45亿元,实现增加值4.81亿元。以互联网信息为主的网络文化服务,以旅游、娱乐为主的文化休闲娱乐服务和以广告、会展、文化商务代理为主要内容的其他文化服务行业,共有从业人员0.82万人,拥有资产20.06亿元,全年营业收入8.5亿元,实现增加值3.64亿元。此外,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行业,共有从业人员1.83万人,拥有资产106.76亿元,全年营业收入55.52亿元,实现增加值12.66亿元。(记者 魏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