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民委召开会议贯彻落实中央维稳决策部署情况监督检查工作

2011-07-28 17:01作者:来源:国家民委网站  

国家民委组织召开协调会

研究部署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决策部署情况监督检查工作

  7月26日下午,国家民委党组书记、副主任杨传堂主持召开会议,研究部署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决策部署情况监督检查工作。

  杨传堂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工作的督查。去年10月至11月,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等11个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对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和部分省(区、市)进行了督查,产生了比较广泛的社会影响。今年,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强调:“加强对中央西藏、新疆工作以及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中央西藏工作座谈会和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以及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是今年督查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参加督查的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这次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有效地做好有关工作。

  杨传堂就做好这次监督检查工作提出了五项要求。一是选派参加督查的人员要“精”。各部门要抽调素质好、水平高、能力强、作风硬的同志参加督查组,保证他们能够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来。二是学习有关会议文件精神要“深”。参加督查的同志要认真学习中央西藏、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以及有关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文件,掌握中央精神、熟悉政策规定。三是督查的方法要“多”。既要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了解情况,还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到民族乡镇、村及少数民族聚居的社区、企业、学校等单位进行实地走访,在掌握第一手材料的基础上,加强分析研究,确保督查工作取得扎实成效。四是督查效果要“实”。要全面总结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经验,认真查找存在问题,深入分析问题产生原因,提出进一步对策建议。通过监督检查,切实达到了解情况、解决问题、推动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目的。五是工作纪律要“严”。参加督查的同志要严格要求自己,模范遵守各项纪律。所要督查的地方,大多是民族地区,一定要尊重民族风俗习惯,把督查组的良好形象留给少数民族群众。要通过监督检查,促进党同各族群众的血肉联系。

  国家民委副主任吴仕民参加会议,中央纪委、中央统战部、中央政法委、国家发改委、公安部、安全部、监察部、司法部、审计署、国家宗教局、国务院法制办、全国政协民宗委等12个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国家民委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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