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使用经验交流会在辽宁举行

2011-10-21 16:30作者:来源:国家民委网站  

国家民委罗黎明副主任出席会议并讲话

罗黎明在会议上讲话。

李文亮主持会议。

    10月20日至21日,全国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使用经验交流会在辽宁举行,国家民委副主任罗黎明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认真总结20年来特别是“十一五”以来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使用的成绩和经验,深刻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科学谋划“十二五”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使用工作,切实把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使用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罗黎明在讲话中指出,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民族工作,不断加大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支持力度。自1991年国家设立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以来,中央财政已累计投入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03.21亿元。其中,“十一五”期间就投入49.69亿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不仅对推进兴边富民行动、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培育特色优势产业以及保护和发展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发挥了重要的引导作用,也对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社会事业发展、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干部群众誉为“政策钱”、“团结钱”、“致富钱”。

  罗黎明强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认真按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各地民族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坚持依法管理、科学管理、民主管理,在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也探索和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这些经验弥足珍贵,是各地在实际工作中勇于探索,善于总结的结果,对于做好今后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借鉴作用。

  罗黎明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使用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完善政策、创新机制,实施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不断提高资金管理使用的效能和水平,解决好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特殊问题和困难,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保障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罗黎明强调,“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也是民族工作把握新机遇实现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跨越式发展的关键阶段。面对新机遇新挑战,我们一定要提高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使用效能。一是分析形势,切实增强管理使用好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二是把握重点,进一步明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使用方向;三是要创新管理,全面提升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使用水平。总之,做好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使用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坚定信心,再接再厉,在新的起点上,为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全国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委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辽宁、河北、浙江、山东、广西、重庆、云南、甘肃、新疆等9省区市民委同志在会上介绍了经验,辽宁省副省长赵化明、财政部农业司有关负责同志出席了会议并讲话。会议期间,与会代表还参观考察了抚顺市新宾满族自治县特色产业的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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