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期全国民委系统政法处长培训班(2013.4.21—4.28)

2013-05-02 16:25  

第九期全国民委系统政法处长培训班
(2013.4.21—4.28)

培训对象  

  北京、天津等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宗)委(厅、局)政法处处长,哈尔滨、武汉等4个副省级城市民宗局政法处处长,甘孜藏族、延边朝鲜族等12个藏区自治州及边境自治州民(宗)委负责人,湖北利川市、贵州铜仁市等5个武陵山片区范围内地(市、州)民(宗)委负责人,浙江丽水市民族工作重点地区民(宗)委(局)负责人,共50人。其中汉族17人,藏族6人,土家族、回族瑶族、满族、苗族、壮族各3人,、蒙古族、维吾尔族各2人,布依族、朝鲜族、侗族、仫佬族、土族各1人 。少数民族占66%;处级38人,科级及以下12人。

专题讲座

世界视野中的民族冲突与民族工作
民族法制体系的建构
我国现阶段民族问题的主要表现形式及其应对
中华民族到了讲信修睦的时候——关于民族事务“再政治化”的思考
日本与中国的民族关系
中央关于西藏工作的方针政策
涉疆工作的形势与分析
台湾少数民族理论与政策
突发事件处置中的媒体应对
沟通能力与工作心态

实践教学

  4月26日下午,培训班学员来到国家博物馆,参观了《复兴之路》展览。

  《复兴之路》展览基本陈列通过回顾1840年鸦片战争以来,陷入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深渊的中国各阶层人民在屈辱苦难中奋起抗争,为实现民族复兴进行的种种探索,特别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争取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国家富强、人民幸福的光辉历程。在讲解员的引领下,学员们走进一个个展厅,仔细观看展览,认真听取工作人员讲解。一件件珍贵文物,一幅幅历史照片,一幅幅实地图片,一张张数字图表,一件件实物,一段段视频,把人们带回了近代以来跌宕起伏、波澜壮阔的难忘岁月。使学员们感受到1840年鸦片战争以来中国人民上下求索复兴之路的艰辛与奋斗,感受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来之不易。

  学员们普遍反映,这次参观给人以深刻教育和启示,从中感悟到了历史的厚重和时代的担当,有利于更加深入地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纷纷表示,通过总结百年奋斗的历史,我们已经找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条正确道路,党正团结带领人民朝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目标奋勇前进。要始终铭记“空谈误国,实干兴邦”的道理,自觉按照十八大精神的要求,努力把个人的奋斗与国家民族的发展紧密相连,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艰苦奋斗、不懈奋斗。

交流研讨

  根据教学计划的安排,4月23日上午,全体学员围绕“如何加强城市及边境地区民族政法工作” 分三组展开讨论。主要意见与建议是:一是注重宣传教育,营造民族政法工作氛围。广泛深入开展宪法和民族法律法规以及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努力营造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民族政策、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浓厚氛围。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夯实民族政法工作基础。在城市,通过开展民族工作进社区活动,逐步建立以街道、社区为网络的城市民族工作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在乡、村两级,通过定人定责,落实专人分管民族工作,明确任务责任,使基层的民族政策法规有人宣传,民族事务有人协助管理,民族矛盾纠纷有人调处,民族方面信息反馈及时畅通。三是完善法规体系,提供民族政法工作保障。建立和完善政策保障和法律保障相结合的民族政策法规体系,为民族政法工作提供了有效保障。不断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开展民族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三查”(执法检查、案卷评查、矛盾排查)活动,对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现象进行坚决纠正,加大对涉及民族方面突发性事件依法处理力度,切实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四是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民族政法工作行为。研究制定规章制度,切实做到用制度来约束、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行政执法处罚的各项基准,防止执法过程中的随意性,确保执法过程的公正合理;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保证执法主体的严肃性;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在民族执法工作中,坚持做到公正执法、严格执法。对各民族群众做到一视同仁,坚持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理。五是推动管理创新,提升民族政法工作水平。把为少数民族群众服务作为创新社会管理的切入点,为少数民族提供就业、就学、维权、医保、帮扶等各项服务,帮助少数民族解决实际困难。积极开展民族工作进城区、景区、园区、校区“四进”活动,建立起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民族工作部门综合协调,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方共同参与的民族工作新格局。

学员满意度

  调查问卷统计结果显示,学员对培训班的总体满意度为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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