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期全国地市州盟民委主任培训班(2013.5.13—5.28)

2013-06-01 16:24  

第十期全国地市州盟民委主任培训班
(2013.5.13—5.28)

培训对象

  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46个地市州盟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宗)委主任(局长)、副主任(副局长),共48人。其中:回族、蒙古族、彝族各3人,苗族、藏族各2人、朝鲜族、满族、羌族、畲族、土家族、瑶族、壮族各1人,汉族28人,少数民族占总人数42%。

班委构成

班        长  薛  军  辽宁大连市民委主任
副   班   长  王久华  四川绵阳市民宗局长
副   班   长  韩俊田  北京西城区民宗侨办主任
学 习  委 员  冯友铭  新疆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民宗局长
第一组  组长  梁海虹  上海市青浦区民宗办主任
第一组副组长  王久华  四川绵阳市民宗局长
第二组  组长  陈  东  湖北孝感市民宗局长
第二组副组长  李小红  陕西宝鸡市民宗局副局长
第三组  组长  马赞雄  宁夏银川市民宗局长
第三组副组长  赵  晶  山东德州市民宗局副调研员

专题讲座

党的十八大精神辅导:经济社会发展与政治体制改革
当前国际形势与我国周边安全
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正确处理宗教问题的指南
当代中国的民族关系
我国的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
民委的职能定位和工作方法  
对少数民族干部工作的几点认识和思考
关于城市民族工作的几点思考
关于民族事务管理与信息化建设的若干思考
社会管理创新的理论与实践
提高应对危机和风险的能力  
跟古人学领导智慧
领导干部言语表达艺术

实践教学

  5月23日下午,第十期地市州盟民委主任培训班结束第一阶段的培训,转赴天津进行实践教学。在天津期间,学员们考察了天津城市民族工作先进单位——天津十四中学,听取了当地民委和十四中领导关于办好新疆班的经验介绍,研讨了城市民族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交流了城市民族工作的心得和感想。学员们在天津期间还参观了梁启超故居“饮冰室”,接受了一次近代史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

  5月25、26两日在秦皇岛、北戴河进行实践教学期间,学员们考察了“正大食品有限公司”,参观了生产线,听取了企业关于清真食品生产的严格品质规定及生产流程的讲解,与秦皇岛民委的同志们研讨了清真饮食和清真食品生产与当代城市民族工作关系的议题。学员们还参观了北戴河农业示范观光园——集发生态园,考察现代农业技术的应用与推广、现代农业科技与城市生活的结合、现代农业科技与旅游产业的结合。学员们还参观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天下第一关、老龙头。

  5月27日,第十期地市州盟民委主任培训班学员在唐山丰润区燕丰社区和路南区福乐园社区进行实践教学。学员们与当地民委同志和社区的工作人员就“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和管理”进行了交流研讨,听取了2个社区的“推进全国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建设试点”的工作简报。学员们还参观了唐山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地震遗址公园。

  在实践教学活动中,学员们主动提问、踊跃发言、深入研讨,在与天津、秦皇岛、唐山的同行互动中,既学习了经验,又交流了工作方法。大家一致表示要进一步研究新时期城市民族工作和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不断探索新途径、新方法,进一步做好城市民族工作。

交流研讨

  根据教学计划安排,培训班进行了2次分组讨论。

  5月16日下午,围绕“如何健全城市民族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推动民族工作发展”的主题学员们展开讨论。

  讨论中,学员们根据城市社区民族工作的特点,紧密结合城市民族工作的新特点、新变化和新情况,提出应在城市民族工作和社区民族工作机制建设中着力实现“四个转变”,为城市少数民族群众和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切实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

  一是以构建城市民族事务服务体制为抓手,实现从单一管理向多元并举的转变。首先,健全社区民族工作领导工作机制建设,探索形成了以政府为主导,以基层组织为龙头,以社区为依托,以少数民族联谊组织为纽带的城市社区民族工作新机制。其次,深化社区民族工作宣传教育机制建设。第三,加强社区民族工作队伍网络机制建设。完善省、市、县(市、区)三级民族工作领导机制,建立了“三网一结合”的工作框架,即县(市、区)、街道、社区三级工作网络和服务与管理相结合,使社区网络建设得到不断健全。

  二是以保障城市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为重点,实现从注重管理向提升服务的转变。把保障城市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作为工作重点,着力使城市少数民族群众更好地融入到城市社区中。首先,建立就业服务机制,切实完善就业服务机制。其次,深化文化交流机制。把丰富城市社区民族文化作为城市民族工作的特点和亮点,经常性、制度化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交流活动,增进了不同民族之间的交流和了解,促进了各民族大团结。第三,健全权益诉求机制。按照“同城待遇、同等要求”的原则,及时了解少数民族群众的诉求,畅通诉求渠道,着力维护少数民族群众在子女就学、宗教生活、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三是以加强基层基础体制机制建设为着力点,实现从被动应对向参与式管理的转变。首先,深化社区民族工作试点,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重心下移到社区等基层,开展形式多样的试点活动推动全省城市社区民族工作的开展。其次,完善社区社团自我管理机制,民宗部门指导基层社区成立“社区少数民族维权站”等社团组织,为少数民族同胞创设自我交流服务的平台,促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更好地交流、交往、交融。第三,发挥社区民族工作典型示范作用,引导基层全面推动全省社区民族工作的开展。

  四是以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为目标,实现从一般的解忧帮困向共建共享共融转变。城市民族工作切实围绕“两个共同”的民族工作主题,逐步实现从一般的解忧帮困向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共建共享共荣的转变。首先,加强各民族间互助帮扶机制建设,推进各民族相互间的互助帮扶。其次,加强共建共享共融机制建设。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创建合力。第三,加强社区民族工作督查落实机制建设。通过考核、绩效评估等举措,切实推动各级党政部门对社区民族工作的重视。

  5月22日下午,围绕“当前民族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及对策建议”的主题学员们展开讨论。

  随着各地城市经济的发展,包括少数民族人口在内的城市常住人口及流动人口越来越多,城市民族工作已经成为民族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其复杂性和重要性日益凸显。对这一课题进行研讨,不仅是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现实需要,也是创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城市民族工作面临新情况是:经商旅游的少数民族人口与日俱增,涉及少数民族的矛盾纠纷往往聚众人数多、索赔额度高、社会负面影响大。矛盾纠纷主要呈现四个特点:一是因不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引发的矛盾纠纷增多。由于对民族知识、民族政策的宣传解释不够,部分群众对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不熟悉、不了解,在人口流动日渐规模化和普遍化、民族交往日渐广泛和经常的新形势下,因不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引发的矛盾纠纷不断增多。二是因经济利益引发的矛盾纠纷增多。三是因城市管理引发的矛盾纠纷增多。少数民族人员往往在繁华地带摆摊设点、占道经营,与城市建设管理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适应,影响正常的经营秩序,给城市管理带来巨大冲击。城管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因交流障碍、执法作风及部分少数民族群众法制观念淡薄等原因,经常发生纠纷,甚至采取不恰当的手段来执法或对抗执法,发生对抗性矛盾。四是涉及少数民族的社会治安问题增多,不仅扰乱了社会治安,破坏了正常社会秩序,还容易造成普通群众对某一民族形成负面看法,影响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

  存在问题和困难:一是执法部门主体不明晰。有些地区民宗部门不属于政府组成部门,与同级党委统战部合署办公,成为对外挂牌机构。二是民宗干部人数普遍少。平时繁杂的工作已经过量,宗教工作只能疲于应付。人员少,造成难执法或不能执法的局面。三是工作经费紧张。大多数民宗部门没有更多财力组织人员执法及日常检查。

  进一步做好城市民族工作的新思考:一是充分认识做好城市民族工作的重要性和长期性,转变城市民族工作思路;二是建立健全城市民族工作领导机制和工作网络,推进社会化管理;三是积极探索建立流入地与流出地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区域协作,实行双向管理,加强城市少数民族人口信息化建设。

学员满意度

  调查问卷统计结果显示,学员对培训班的总体满意度为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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