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期全国县级民委主任民宗局长培训班(2013.6.18-7.3)

2013-07-12 20:52  

第十四期全国县级民委主任民宗局长培训班

(2013.6.18-7.3)

培训对象

  全国长江以北13个省(自治区)县级民委主任(副主任)、民宗局长(副局长)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族工作部门领导干部,共92人。其中:回族15人、维吾尔族6人、蒙古族5人、藏族4人、满族3人、朝鲜族2人、鄂温克族1人,汉族56人、少数民族占总人数39%。

班      委
班    长  张文全          陕西 西安市阎良区民宗局长
副 班 长  从  敏          山东 菏泽市单县民宗局长
副 班 长  斯拉吉丁·苏莱曼  新疆 巩留县民宗局主任
学习委员  郭宏波          山西 五台县民宗局长
宣传委员  郭  芳          甘肃 武威市凉州区民宗局副局长

第一组  组长  赵文宏  辽宁 黑山县民宗局长
第一组副组长  马西龙  宁夏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民宗局长
第二组  组长  王晓明  黑龙江 宾县民宗局长
第二组副组长  齐虎林  河北 磁县民宗局长
第三组  组长  张万江  青海 西宁市湟中县民宗局长
第三组副组长  方秋仙  河南 扶沟县民宗局长
第四组  组长  乌力吉  内蒙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民宗局长
第四组副组长  姜春钟  吉林 吉林市丰满区民宗局长
第五组  组长  徐双怀  山东 菏泽市东明县民宗局长
第五组副组长  杨新平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第六师新湖农场副政委

专题讲座

十八大精神专题辅导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部署
十八大精神专题辅导  全面正确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
当前宏观经济形势分析
我国的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
国际视野中的民族冲突与管理
民委的职能定位和工作方法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几点思考
具有文化敏感性的民族教育政策研究--来自西部民族地区的个案
中国现阶段的社会矛盾与社会管理
全球化背景下的宗教及其对中国的影响
依法行政与突发事件处置
领导力与执行力
领导干部心理健康与调试

实践教学

  6月24日下午,组织学员赴北京市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创建示范点——西城区月坛街道三里河社区进行实践教学。本次实践教学旨在学习北京市基层党建工作和民族工作融入社区工作的经验。

  三里河社区是月坛街道少数民族群众的主要聚居区,社区有回、满、朝鲜、蒙古、壮、土家、鄂温克等7个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人口约占居民总数的20%,也是北京市较大的回族聚居区。三里河社区建立了以社区党组织为领导核心,由社区内社会单位代表、社区少数民族群众代表组成的社区民族协调委员会,统筹领导社区民族工作。社区党组织和社区民族协调委员会坚持以用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教育社区各族群众,紧紧围绕“共育社区民族团结之花、共享社区文明建设成果”为主题,弘扬“友爱、互助、奉献、进步”的精神,以建设“社区大家庭”和“民族大家庭”为目标,集社会各界之力,聚社区各民族之智,结合社区实际,坚持以人为本,因地制宜,共驻共建,积极推进民族工作在社区的发展。2002年被北京市民委定为全市重点民族工作社区。2003年在市第五届民族团结表彰大会上被北京市委、市政府授予“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2005年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暨国务院第四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被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通过座谈交流,学员们了解三里河社区的《社区民族工作协调委员会学习制度》、《社区民族工作协调委员会工作例会制度》、《社区民族工作来信来访制度》、《信息反馈制度》,和“社区少数民族志愿者服务队”、“e窗式”服务模式、“五必访”(即婚丧嫁娶必访、特困必访、老年人生日必访、大病必访、重大节日必访)等具体的工作经验和方法。学员们把三里河社区的成功经验总结为:一是领导班子有能力有思路,二是社区民间组织得力,三是公益性服务及活动有成效,四是社区民主自治见效果。学员们表示,此次实践教学不虚此行,有信心在未来创建民族团结和谐社区工作中取得新突破。

  学员们同时参观了三里河社区清真寺。

  6月26日下午,组织学员赴北京市基督教朝阳堂进行实践教学。本次实践教学旨在进一步了解宗教场所规范管理。

  北京基督教会朝阳堂教堂建成于2005年9月12日,2005年12月16献堂开始正式使用。朝阳堂目前有青年团契、主日学、诗班、同声传译组、义工组、编辑组等事工。每个团契都各司其职,给整个教堂的发展带来了积极促进的作用,同时也丰富了信徒生活。朝阳堂每堂聚会人数有3000多人,该堂有专职牧师、传道共7位。主任牧师于新粒是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副主席,北京市基督教两会主席、会长,全国政协委员,燕京神学院院长。教牧人员主要工作是主日证道,带领家庭聚会点和事务性工作以及探访、接待信徒等。

  学员们听取了北京市民宗委的同志对北京市宗教场所的分布介绍和规范管理的经验和做法,与教堂工作人员就不同信徒群体的各种聚会形式与内容、家庭聚会点与教堂的联系等工作中常遇到的问题进行交流。

  学员们对朝阳堂的宗教场所信息化、正规化管理和内涵式发展的模式和做法表示肯定,一致认为此次参观受益良多,朝阳堂的民主管理、服务信徒、社会公益理念及涉外专场礼拜管理、场所工程建设等方面对规范当地宗教活动场所具有可借鉴性和可学性。

交流研讨

  根据教学计划安排,培训班进行了2次分组讨论。

  6月27日上午,围绕“如何有效防范和处置涉及民族因素的突发性事件”主题学员们展开讨论。

  讨论中,学员们分析涉及民族因素的突发事件的共性,结合自身的工作实践,提出了有效防范和处置的方法和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

  1、分析发生民族冲突的原因和根源、范围。起因集中于两方面:经济利益冲突和民族歧视冲突,民族歧视冲突主要是历史遗留问题。冲突集中于两类地区:民族聚集地和具有民族特点明显的领域。

  2、有效防范以预防为主,防患未然。具体方法:一是有组织,有领导、有预案、有措施;二是日常工作中时刻注意尊重民族风俗习惯;三是贯彻落实好民族宗教政策,四是制定相关的制度与规划,保护少数民族群众的利益。

  3、尽量把矛盾与冲突消除在萌芽状态。一是早发现,早介入,早解决,变被动为主动;二是注意方式方法,找威信力高的民族人士先进行调节与协商;三是在不违反大原则的前提下,尽量满足要求,争取尽快解决问题。

  4、正确区分与界定民族问题与其他问题。一是不把凡是有民族群众参加的事件,就确认为民族冲突事件,二是不把所有民族群众的问题,都视为民族问题,三是维护国家利益,不蔑视,不歧视民族群众,同时也要坚持原则,不纵容,不放任非法的民族宗教冲突事件。

  针对涉及民族因素的突发性事件有效防范和处置的基本路径与原则就是:成立各部门联合处理突发事件处理小组,建立处置预案,发现民族突发问题要及时上报领导,争取支持,区分民族突发事件的情况,对民宗问题就事论事,有政策依据的要大力支持,无政策依据的要依法打击,触犯法律的要严肃处理,

  6月28日上午,学员们围绕“当前基层民族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及对策建议”主题展开讨论。

  讨论中,学员们认为,当前基层民族宗教工作面临着许多问题,但主要表现在:一是机构设置不统一。国家分设民委和国宗局;各省(区),有的合署办公,有的独立办公;县区层面更是不统一,有的同统战部门合署,有的同政府办、民政局合署,级别设置也各不相同,有的是正科级,有的是副科级,还有的是内设科室。二是基层民宗部门编制人员不足,经费严重短缺。特别是县区一级,很多多只有1个人,多不过3人;有的地方每年的经费只有2000元,远远满足不了工作需要,无法主动开展工作。三是一些地方领导对民宗工作不重视。喊起来重要,干起来不要;只停留在不出事情,不出乱子;不愿意,也无意愿去深层次研究解决民族宗教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四是散杂居地区少数民族项目资金争取难。由于少数民族人口较少,少数民族发展项目和资金争取两难,少数民族聚居村的发展项目,大多数是通过新农村建设角度争取的项目和资金。

  学员们对做好新时期基层民族宗教工作提出对策建议:一是基层民宗部门要在分管领导的支持下成立民族工作领导小组,不断融合力量、拓宽工作面,充分发挥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二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整个社会对民族宗教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为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营造宽松有序的社会环境,形成共同为民族团结进步而努力的合力。三是进一步落实少数民族扶持优惠政策。积极向国家、省、市上争取特殊优惠扶持政策,加强与上级对口部门的沟通联系,主动向上级对口部门汇报工作进展,反映存在困难,及时了解最新出台的优惠政策,确保更多的政策、项目和资金得到落实。四是进一步挖掘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发展民族文化产业,加大对民族文化工作经费的投入,将民族传统文化开发与民族文化产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对民族饮食习俗、宗教文化、婚庆仪式、民歌文化等进行宣传和包装,传承民族传统文化,打造民族旅游文化。(严墨)

满意度

  调查问卷统计结果显示,学员对培训班的总体满意度为9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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