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期全国民委系统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干部专题研究班(2014.3.25—4.3)

2014-05-21 15:20  

第四期全国民委系统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干部专题研究班

(2014.3.25—4.3)

培训对象  
各省(区、市)民(宗)委(厅、局)分管监督检查工作的领导和相关部门干部,共54人。其中:汉族28人,回族8人,藏族、土家族、彝族各3人,朝鲜族、侗族、哈萨克族、仫佬族、畲族、瑶族、壮族各1人。少数民族为48.2%

班    委
班  长    丁  辉  河北省民宗厅副厅长
副班长    成  坚  江苏省民委副主任
学习委员  谭  兵  湖北省民宗委监督检查处处长
宣传委员  刘朝阳  山东省民委政法处副处长
第一组组长    沙圣虎  安徽省民委副主任
第二组组长    王希贤  江西省民宗局副局长
第三组组长    韩  荣  四川省民委监督检查处处长
第四组组长    周晓军  天津市民委政法处副处长

专题讲座
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提高社会治理能力
我国的民族理论政策与当前民族工作形势和任务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分析
当今世界民族问题及其对我国的影响
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思考
我国国防现代化建设与周边环境安全
关于监督检查工作的几点思考
网络舆情监测与舆论引导
突发事件与应急管理

实践教学
  3月31日下午,第四期全国民委系统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干部专题研究班全体学员到北京市西城区德胜街道办事处学习考察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德胜街道工委书记马红萍向全体学员做了德胜街道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情况介绍,大家了解了西城区德胜街道探索创新街道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特别是提出了3+6+N全响应社会服务管理模式,即建设数据中心、信息传输渠道、社会服务管理指挥中枢3个基本框架,在三个基本框架基础上,发挥“民生服务、城市管理、维稳应急、分析研判、绩效考核、统筹推进”等6大职能,并设立42个项目,积极响应百姓个性化、多样化需求,促进创新N个项目。

  来自各地民委系统的学员认真听取介绍,现场体验全响应模式在实际工作中的运用,并参观安德路北社区和法源清真寺。学员们与街道、社区民族工作干部、清真寺阿訇进行了深入交流,对德胜街道的创建活动给予好评。  

  带队的监督检查司司长陈乐齐对德胜街道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给予充分了肯定,他指出德胜街道高度重视民族工作,把创建活动作为“一把手工程”抓紧抓实,特别是结合街道实际,突出自身特色,提出了“全响应”的工作思路和模式,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与社会服务管理相结合,推动创建活动在街道、社区、宗教活动场所的扎实开展。德胜街道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值得各地学习借鉴。


交流研讨
  3月26日下午,培训班学员就“如何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工作”进行专题研讨。大家在讨论中谈到,目前监督检查工作还存在着工作机制、工作机构不够健全;工作连续性不够;工作权威性不足、方法不多、力度不够等问题,要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工作,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是要紧扣主题,突出重点。监督检查工作要始终紧扣推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一主题,坚持围绕地方党委政府中心工作、重要工作和工作部署,把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党委政府关于民族团结工作重大决策部署,以及民族地区发展稳定中突出问题,少数民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的解决作为重点,这是监督检查工作的生命力和落脚点。二是要借势借力,形成工作合力。监督检查工作要抓住民族工作是党的全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阶段性工作形势、中央和地方党委政府关注的重点热点,借势推进工作。要积极配合或参加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以及有关部门对贯彻落实民族法规和民族政策情况的监督活动,并加强与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的结合。三是要建立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建议国家出台相关法规,将民族事务监督检查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依法监督、依法检查;完善工作程序, 提升工作影响力,防止工作的随意性。四是要坚持跟踪督办,力求实效。针对基层反映的热点、难点方面问题,在交办的同时,定期跟踪督办,推动工作落实,力促问题解决,切实做好意见反馈。五是要加强监督检查队伍建设。建立专门机构,落实专人负责监督检查工作。设立专项工作经费,保证工作需要。要注重加强对监督检查干部培训,提高综合素质,建设一批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纪律严的民族事务监督检查工作队伍。六是要注重学习,加强调查研究。把坚持学习,开展调查研究作为提高监督检查工作科学化水平,促进履职能力提升的重要基础,积极营造重视学习、深入研究的良好氛围。

  3月28日下午,培训班学员就“如何进一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进行专题研讨。大家普遍认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是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重要举措。广泛持久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对于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祖国统一,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于“如何进一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学员们认真研讨,积极发言,提出许多建议,主要可以归纳为: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创建活动的制度性;创新动力机制,突出创建活动的实践性;加大改善民生力度,突出创建活动的群众性;开发民族文化资源,突出创建活动的文化性;广泛宣传先进典型,突出创建活动的社会性。

  4月2日上午,培训班学员就“如何进一步做好民族关系的监测与协调”进行专题研讨。学员提出,可建立实施民族关系监测评价处置机制,该机制包括:“一个系统”,即现代化、遍及全省(区、市)民委系统的信息报送电子网络系统;“两个信息资料库”,即省(区)、市、县三级少数民族社团信息资料库和少数民族知名人士信息资料库;“三支队伍”,即民族工作信息员队伍、民族工作专业顾问队伍和民族关系协调员队伍;“四项制度”,即各级民委与各少数民族社团、少数民族知名人士之间交流沟通联谊制度,民族关系信息收集加工和汇总上报制度,民族关系监测评价制度和民族矛盾纠纷处置制度。通过这些工作,可以为有关部门监测民族关系状况,研判和评价民族舆情,及时、正确处理民族问题能提供科学的参考依据,为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学员满意度
调查问卷统计结果显示,学员对培训班的总体满意度为96.5%。(雷宇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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