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期西藏自治区基层民委干部培训班(2014.6.9—7.14)

2015-01-08 16:25  

第1期西藏自治区基层民委干部培训班
(2014.6.9—7.14)

培训对象  
西藏自治区各县(区)民宗局基层干部,共44人。其中:藏族29人,汉族14人,土家族1人。少数民族为69%。

班    委
班    长     肖  炜     西藏自治区民宗委办公室秘书科长
副 班 长     永  珍     山南地区隆子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学习委员     龙心一     山南地区加查县民宗局副局长
第一组组长   扎西次仁   那曲地区班戈县民宗局副局长
第二组组长   边巴次仁   日喀则地区吉隆县民宗局局长
第三组组长   扎  珍     昌都地区民宗局办公室主任

专题讲座
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辅导
我国民族问题的主要表现形式及应对
中国的民族政策与民族关系——根据国际对比与实地调查的分析
我国宗教政策与宗教工作法治化
当前重大涉藏问题透视
新形势下如何加强领导干部队伍建设
领导者言语表达艺术

实践教学
  7月1日上午,第1期西藏自治区基层民委干部培训班全体学员到北京藏医院、中国藏学研究中心参观、交流。在北京藏医院,学员们先后参观了藏式会议室,门诊大楼、资料室及藏药浴康复中心等地。在交流座谈会上,院长黄福开向学员们简要介绍了北京藏医院20多年的发展历程。北京藏医院目前拥有300多名医护人员,20多个民族医特色门诊,50多个综合科室,是一所集民族医、中医、西医为一体的综合性医院。同时,建立了心脑血管、肝病、糖尿病、风湿病4个全国重点专科。医院规模从一开始的几间平房卫生所发展成为具有民族特色、现代化程度很高的二级医院。大家对北京藏医院“国内一流、国际知名,以藏医为主、多民族医为一体”的现代化民族综合医院的办院特点留下深刻印象,并纷纷赞扬北京藏医院还成为宣传藏族优秀文化的一个窗口。

  在中国藏学研究中心,该中心党组书记朱晓明向学员们介绍:中国藏学研究中心成立28年来,在藏学基础研究和现实应用研究方面取得了累累硕果,成为以科研为中心,集人才培养、学术交流、资料服务、书刊出版、文化展示、信息传播、医疗服务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藏学学术机构。其主办的北京藏学讨论会、藏学珠峰论坛等成为国内外重要的藏学活动,编辑出版的《中国藏学》杂志、《中国藏学年鉴》和大量汉、藏、英文图书反映了不断发展繁荣的我国藏学研究事业。学员们一致认为:做好藏学研究工作,对于继承和弘扬优秀藏文化,对于西藏和其他藏区的改革开放、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对于抵御西方敌对势力西化、分化我国的图谋,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大家还来到西藏文化博物馆进行参观,栩栩如生的唐卡,精美的泥塑长寿佛,光彩照人的佛像,让人仿佛是走进了雪域高原,走进了藏区人民火热的生活中。来自西藏基层民委的学员们看到展览的内容感到很亲切,仿佛是回到了西藏。学员们表示:这个展览也让自己更加了解西藏的历史和变迁,更多理解西藏文化的内涵。大家认为这些全面反映藏族变迁的展览特别好,这是宣传和展示藏族文化和历史的一个最好的窗口。大量客观的事实和图文让更多的人了解西藏,了解藏族同胞的今昔对比。也让藏族同胞更加热爱自己的家乡,更加愿意为自己家乡的发展变化多作贡献。”

  下午,培训班全体学员来到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参观考察,刘洪记副院长向大家介绍佛学院成立26年来的发展历史与取得的成绩。大家从中了解到: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在僧才培养方面已经积累了许多有益的经验,形成了有自身特色的教学和管理制度,已经成为以佛学专业为主体,以藏传佛教为特色,教学和研究相结合,高规格、多层次的藏传佛教综合院校,是我国培养和造就藏传佛教优秀人才的最高学府,是藏传佛教新的学衔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单位。一批从该院毕业的优秀人才走上了重要的工作岗位,为西藏和其他藏区的稳定发展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学员对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弘扬藏传佛教,培养懂国家法律和政策、精通佛学的爱国爱教的高级宗教人才”这一办院方向和办院方针表示高度赞扬;认为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的创立,充分体现了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光辉和伟大,体现了党和政府对藏传佛教工作的重视与关怀,也壮大了藏传佛教的爱国进步力量,为西藏和其他藏区的发展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交流研讨
  7月2日下午,培训班学员围绕“如何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进行了深入讨论。学员们发言踊跃,讨论气氛热烈,取得了预期的效果。

  讨论中,学员们首先对国家民委为基层民委干部提供这么好的学习机会表示了衷心的感谢。来自山南地区曲松县民宗局的洛桑玉珍副局长激动地说:“自己在基层奋斗20余年,此次是第一次到内地。看到了伟大首都的繁荣,工作有了新思路,回西藏后会和同事好好分享,进一步做好民族工作。”基层一线的学员纷纷结合自己的工作实践和思考发言。来自山南琼结县民宗局的罗布扎西局长认为:“西藏主要是藏族居住地,在藏族学习汉语的同时,汉族也应积极主动的学习藏语,这样才能不断加强交流互信,增进民族团结。”来自于昌都地区类乌齐县民宗局的扎西副局长表示:“民族团结是西藏人民的生命线,民宗干部责任重大、任务光荣,要促进民族互信、语言相通,才能实现社会和谐。”来自山隆子县的永珍副县长向学员们介绍了隆子县民族工作情况,并就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与学员们作了交流。来自昌都地区的龙心一等学员着眼于做好下一步的民族工作提出了一些建议和意见:“一是要理顺民族工作和宗教工作的关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不能因为宗教领域维稳任务重就把民族工作弃之一边;二是继续加大对基层民委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打造一支有能力应对新形势民族工作的干部队伍;三是要不断利用好“兴边富民”等少数民族发展项目,加大项目争取力度,做好项目实施落地,挖掘和扶持少数民族特色产业,尽快改变西藏少数民族地区经济落后的局面,为西藏的稳定打造强有力的民生基础。建议,西藏基层民委干部培训班要继续办下去,希望五年之内能把西藏县、乡级民委专职干部尤其是办事人员轮训一遍;继续加大对西藏少数民族发展项目的扶持力度,在资金扶持的同时开展智力支援;对基层民委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和藏汉双语教育提供便利,基层急需各类宣传资料和普法书籍。”

  经过认真讨论,学员们对“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族宗教工作”形成以下共识:

  一是树立“交朋友、办实事、抓引导”三位一体的理念,与少数民族代表和宗教界人士保持良性互动关系。积极推荐少数民族代表和宗教界人士担任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立与少数民族代表、宗教界人士定期谈话和交流制度,经常倾听他们的心声,了解他们的困难,真心实意地为他们办实事、办好事。节日组织慰问少数民族代表和宗教界上层人士活动,把教育引导工作溶入融洽的情感交流之中。通过交朋友、办实事,使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在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中入耳、入脑,切实改变纠纷产生后,才临时抱“佛脚”找民族宗教界人士做工作;不稳定事件发生后,才重视与民族宗教界人士加强联系的被动局面,努力形成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积极主动协助党和政府处理民族宗教问题的良性互动关系。

  二是树立社会化的民族宗教工作理念,整合各种资源,形成上下齐抓民族宗教工作的合力。民族宗教工作具有群众性、长期性和特殊复杂性,单靠民族宗教部门一家之力,很难有大的作为,必须整合社会资源,调动方方面面的力量共同参与民族宗教工作,变民族宗教工作“风雨一肩挑”为“千钧重担众人挑”。建立统一、高效的民族宗教工作领导机制,成立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强化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职能;建立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在解决突出问题时,各级党政组织和统战、民族宗教部门同步到位、协调行动;建立宗教工作责任落实机制,将民族宗教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干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做到民族宗教工作的关口前移,重心下移。

  7月7日下午,培训班学员就“如何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工作及建议”进行专题研讨。

  学员们认为:随着我国现代化建设和城市化步伐的日益加快,城市人口和流动人口日益增加。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管理已经成为当前城市民族工作的难点。随着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人员流动日益频繁,少数民族人员到内地经商、学习、工作的越来越多,这是社会进步的一种体现。然而,由于风俗习惯、宗教信仰、语言的不同以及文化水平的差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特别是少数民族流动经商人员给城市管理带来了新的挑战。面对大量的少数民族人员流入城市务工、经商,有关部门也采取了一些积极有效的措施,积累了一些经验,但总体上看,目前还存在五个不到位: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没有把城市民族工作摆到应有的位臵,以致在政策指导上、工作措施上都比较滞后,跟不上发展的需求。二是法制建设不到位。面对城市民族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没有及时出台适应城市民族工作发展需要的法规、政策和配套措施。三是政策、法规宣传不到位。存在对各级党政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的宣传培训不够,对新闻出版人员和各族群众的宣传教育不够的问题。四是服务和管理不到位。没有从适应城市发展规律和人口流动的趋势,转变社会服务和公共管理职能层面进行认真研究,形成一套有效的服务体系和管理办法,少数民族正当合理的诉求得不到及时反映和有效解决。五是工作手段和机制不到位。在防范和处理矛盾纠纷以及突发事件方面没有形成齐抓共管和协同共管的有效机制,往往使小问题引发成大问题。

  少数民族外来流动人口是现阶段城市民族关系的必然反映,也是当前社会转型期间各种问题的表现和缩影,既有历史原因,也有民族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等因素的作用。做好少数民族外来流动人口的服务和管理工作,事关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大局。对此,大家畅所欲言,结合各自所在地区实际,提出了不少对策及建议,主要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1、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要加强民族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这是正确解决和妥善处理好民族问题的前提和保证。要通过多层次、多渠道、多样化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社会对做好少数民族外来流动人口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使“三个离不开”的思想更加深入人心,从而营造民族团结、社会和睦的良好社会氛围。

  2、加强综合治理,积极做好疏导工作。依法加强对少数民族外来流动人口的管理,在处理和解决涉及少数民族外来流动人口的问题上做到一视同仁,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还要考虑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及少数民族自身的民族特性,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尤其要警惕个别不法分子利用突发事件进行造谣、煽动及制造事端,坚决反对和制止采取非法、违法手段寻求解决问题的行为。同时,要教育和引导少数民族外来流动人口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不断增强其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做到不信谣、不声援、不串联,并自觉服从工商、治安、城管等部门的管理。

  3、加强服务理念,切实解决实际困难。各相关部门要在加 强管理的同时,切实保障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为少数民族外来流动人口做好服务工作。尤其要针对少数民族外来流动人口语言和生活习俗不同的实际,充分尊重他们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为少数民族群众办理合法经营手续提供指导和帮助,真诚地为他们排忧解难、热情服务。同时,积极向有关企业推荐少数民族务工人员,使他们尽快找到合适的工作岗位,从而为政府和少数民族群众之间架起联系和沟通的桥梁,让在城市的少数民族群众真正感受到党的民族政策的温暖。

  4、加强沟通联系,建立预警机制。要通过政府管理部门建立少数民族外来流动人员联系制度,积极引导其适应城市生活。及时了解少数民族外来流动人口的各种信息动态,对其进行党和国家民族政策以及法律、法规的宣传。要加强调查研究,认真开展经常性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时发现可能引发群体性突发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当地、解决在萌芽状态。

  5、加强信息反馈,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为了不断加强民族方面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应建立和形成快速、有效地信息反馈制度,形成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要遵循“信息共享、依法管理”的原则,妥善处理涉及民族方面的群体性事件。同时,还要投入一定的资金,以保证处理突发事件工作正常运行,使问题能够及时、有效地得到解决,切实维护全市民族团结和社会安定。
 
学员满意度
调查问卷统计结果显示,学员对培训班的总体满意度为99.5%。(雷宇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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