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开创民族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新局面

2015-11-10 14:29作者:作者:巴莫阿依  

  中共中央新颁布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下称《条例》),是做好新形势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根本遵循,对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具有深远而重要的意义。

  一、要充分认识民族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条例》指出,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是一项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的工程,干部教育培训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当前,民族工作面临“五个并存”的阶段性特征,创新推动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确保民族地区如期建成小康社会,对民族干部的素质、能力、水平提出了新的要求,民族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更加凸显。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做好民族工作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建设高素质的民族干部队伍是解决民族问题、做好民族工作的关键。在新形势下,民族干部尤其是少数民族干部要发挥好三个特殊重要的作用,一是做民族团结的黏合剂,二是做党和国家与各族群众间的桥梁纽带,三是做好民族工作和推进民族地区发展的先锋骨干,对民族干部的政治素质要求更严、工作能力标准更高。民族干部只有不断参加教育培训,全面提高德才素质和履职能力,才能适应新要求,完成新任务。可以说,民族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任务更重、责任更大、使命更光荣。

  中央民族干部学院作为我国培养中高级民族干部的重要基地,必须站在党和国家战略的高度,从民族工作大局出发,深刻认识民族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特殊重要作用,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发挥学院在民族干部教育培训领域的“主渠道”、“国家队”作用。当前,学院上下要以学习贯彻《条例》为契机,狠抓学院发展规划落实。要对照《条例》认真梳理学院发展规划,进一步明确学院发展的总体思路和战略目标。要根据《条例》在培训内容、教学方式、学员管理、师资队伍建设、办学条件等方面提出的新要求,深入分析学院存在的差距和短板,在推进落实学院发展规划中,认真研究并加以改进。

  二、要更加注重民族干部的理想信念和党性修养,进一步坚定正确的办学方向

  《条例》要求干部教育培训要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要注重干部的理想信念和党性修养,全面提高干部德才素质和履职能力。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是中央民族干部学院立院的第一职责。为此:

  一要牢固树立前沿阵地意识,坚持守土尽责。学院是干部教育培训的基地,也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阵地。要始终坚持“学术研讨无禁区,学院讲台有纪律”的原则,绝不允许在课堂上任性“唱衰中国发展”、“抹黑中国特色”,更不容许别有用心地妄议中央大政方针。学院要发挥思想引领作用,把意识形态工作贯穿于日常教学管理之中,融入到全体教职员工的思想和行动之中,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牢牢把握意识形态话语权、引领权,成为“三个自信”的播种机。

  二要认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培养民族干部的政治品德。民族干部的“政治品德”就是面对复杂形势和严峻挑战时,忠于党、忠于国家;面对金钱利益诱惑时,恪守党规党纪的底线;在反分裂促团结问题上,听党指挥,旗帜鲜明,敢于发声亮剑。在教育培训中,要引导和教育民族干部坚定理想信念,讲党性守党规严党纪,树立正确的民族观、历史观、国家观,要把“民族团结”作为党性教育的特色内容,认真贯彻好20字“好干部”标准和民族地区“三个特别”的好干部要求。

  三要密切跟进理论创新,切实做好“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的“三进”工作。学院在着力做好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三进”工作的同时,更要着力做好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中央西藏工作座谈会会议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会见基层民族团结优秀代表讲话精神的“三进”工作。学院将继续推动民族理论创新的最新成果,如“八个坚持”、“五个认同”、“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

  三、要更加注重教育培训的质量特色,进一步推进学院教学改革创新

  《条例》突出强调了干部教育培训的“质量”和“效益”问题。质量和效益是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生命线。为此:

  一要突出问题导向,坚持学以致用,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学院办学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紧扣民族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跟踪民族地区发展的新情况新要求,设计具有时代特征、富有实践特色、务实管用的课程,使教育培训工作更好地实现理论武装、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目的。问题导向要贯穿于需求调研、班次设置、方案设计、教学活动、教学评估、训后追踪等各个环节与整个培训过程。

  二要推动“培”“训”结合,优化组配课程,提升培训质量和效益。打破以“理论教学满堂灌”为主的单一教学模式,继续推进学院的教学方式方法改革,综合运用讲授式、研讨式、案例式、模拟式、体验式等教学方法,进一步推广结构化研讨、“世界咖啡”、案例复盘等教学模式,突出学员学习的主体性和教学的互动性,调动学员交流经验、分享智慧,共同会诊问题、分析原因、寻找对策。按照培训目标,艺术地构建课程逻辑和节奏,优化组配课程体系,有效提高培训质量,增强学习效果。

  三要聚焦民族工作,开发特色课程,打造民族理论政策、民族工作实务的一流课堂。中央民族干部学院主要担负民族干部的教育培训任务。学院将继续以“民族”特色为着力点,利用国家民委、民族院校以及首都高校、研究机构等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继续依托并拓展民委“一司一课”课程库,以创新的思路开发民族理论政策和民族工作实务类主题鲜明、类别多样的系列课程,打造品牌,扩大影响,使自身成为一流的民族干部教育培训基地。

  四、要更加注重从严管理与依法治教,保持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风气

  《条例》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提出把“三严三实”贯穿于干部教育培训全过程,突出了依法治教、从严管理的导向。为此:

  一要从严管理,进一步营造良好的作风、学风、院风。要严肃纪律,把从严治院要求和“三严三实”精神体现到学员管理和学院管理各方面。要从严治学,教育引导学员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与学院规定,自觉遵守培训纪律、课堂纪律、请销假纪律等,把党性锻炼贯穿、落实到培训的各个环节和全过程。要从严治教,不断加强学院干部职工的党性党风教育,自觉做严守纪律、廉洁自律、风清气正的模范,带动学员树立良好风尚。

  二要坚持依法治院,不断推进学院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依据党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条例和学院的制度规定开展培训工作;根据学院事业的发展,不断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坚持制度管校、制度管事、制度管人,学校管理、教学科研、后勤服务等工作严格依法办事;推进院务公开,改进和完善民主监督机制,积极探索民主监督的有效方式。要进一步健全管理、考核等规章制度,切实做到以管促学、以学促管。

  总之,《条例》的颁布既给中央民族干部学院的发展提供了宝贵机遇,同时又对学院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要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提高学院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努力培育和发挥学院的特色与优势,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为民族地区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思想政治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作者系中央民族干部学院党委副书记、常务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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