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力推进民族团结示范区建设

2016-03-23 09:44  

  过去,云南的民族工作以关注、支持农村地区为主,而在散居民族地区,特别是在城市,民族工作比较薄弱。

  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全国城市民族工作座谈会召开以来,云南各级党委、政府坚决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积极探索城市民族工作新思路,不断完善政策保障机制,以创建民族团结示范社区为契机,突出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保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也积累了一些经验。

  强化机制建设,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

  云南省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城市民族工作,将加强政策制定、监督《城市民族工作条例》的贯彻落实、加强机构设置作为做好城市民族工作的主要保障措施。云南省《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出台后,昆明、曲靖、保山地相继出台贯彻《条例》的规范性文件,并加强监督检查工作力度,确保《条例》贯彻落实到位,充分保障了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

  2012年,云南省政府颁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民族工作的意见》,随后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临沧市等地也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民族工作的意见》,并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推进了城市民族工作。

  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召开后,云南省委、省政府连续制定《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均要求进一步做好城市民族工作,建立健全有利于少数民族群众平等进入市场、平等就业、融入城市的政策导向和管理制度。

  2014年,云南在省民委和省宗教局合并时,在编制和人员减缩的情况下,新增城市民族宗教工作处,并在经费上给予充分保障,明确主要负责城市民族宗教事务的管理职能,单列城市民族工作经费700万元。

  抓好社区创建,破解城市民族工作难题

  为推进城市民族工作,云南省把城市民族工作和民族团结示范区建设结合起来,积极推广示范社区创建经验,扩大示范社区的影响力,努力构建民族团结、和睦和顺的社会氛围。

  从2010年起,云南在省会城市昆明市社区开展民族团结示范社区创建工作。此后,将示范点覆盖到全省16个州市。16个州市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创建州市级示范社区,层层推动、递次推进,在全省实现了示范带动、标杆引领的作用。

  云南省民宗委经调研发现,少数民族融入城市生活存在困难,在于部分少数民族群众受教育程度低、职业技能单一、就业面窄、社会保障程度低、交流障碍及文化心理不适应等;城市民族事务体系建设有难度,主要在于少数民族人员信息采集、少数民族聚居社区建设改造、清真食品监督管理、少数民族殡葬服务等工作较为滞后;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的服务管理有难度,主要在于人口相对较少、居住相对分散,他们自身法律意识的淡薄,又容易引发经济利益、社会治安、城市管理等方面的矛盾冲突。

  特别是失地少数民族人群的民生保障有难度。据不完全统计,云南省有768个社区涉及失地农民问题,失地少数民族人口将近30万,此比例还在增长。由于这个群体缺乏创业知识和本领,虽然政府给予了征地补偿,但补偿费毕竟有限,很快就会被花完,他们的生存又成为了新问题。

  为此,云南着手尝试破解城市民族工作难题:针对健全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融入城市、融入社会机制,开展了省级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试点建设工作,选择4个社区作为省级流动人口试点,进一步研究加强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模式。

  各地也在此方面做了探索,如迪庆藏族自治州金龙社区与昆明市中心区社区结对帮扶,大理白族自治州关迤社区与大理市太邑彝族乡建立对接协调机制等。

  为加强少数民族失地人群生活保障,云南省建立试点,不断探寻失地少数民族群众可持续发展的路子,力图破解城市民族工作难点。

  关注民生,强化权益保障

  依法维护城市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是做好城市民族工作的核心。云南省制定了相关措施,保障少数民族群众在传统节日、饮食、殡葬、宗教活动等方面的需求。如,云南省民宗委与省质监局共同发布了《清真食品认证通则》地方标准;昆明等市先后出台清真食品、回民殡葬、流动人员管理等相关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实施严格的监督检查制度,推动城市少数民族权益保护工作走上法制化和规范化轨道。

  在切实加强少数民族群众法律服务方面,云南省做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如红河州率先成立少数民族法律维权中心,丽江市出台了少数民族法律援助服务工作实施办法。

  为推进城市民族事业蓬勃发展,云南省民宗委每年安排100多万元,用于省会城市少数民族传统节日经费补助。云南还着力实施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和世居少数民族文化精品工程,少数民族新闻出版业成绩优秀,云南民族文化宫项目列入全省重大标志性文化设施。

  下一步,云南将不断加强城市民族工作的调查研究,准确定位城市民族工作;加强城市民族工作领导,完善城市民族工作机构、人员编制、经费支持;加大城市民族工作的投入,切实解决民生问题;进一步做好城市民族工作,健全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民族工作部门及相关部门综合协调、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城市民族工作局面,确保有人做事、有钱做事,能做事,做好事。

本文选自《中国民族报》2016年3月22日 第02版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