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创建+N”,成就重庆首个示范县

2017-05-28 14:45来源:中国民族报  作者:史竹  

在“创建+产业发展”模式的推动下,石柱县大力发展辣椒种植,带动当地经济发展。 彭瑜摄

    近日,“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县”授牌仪式在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举行。石柱县是重庆市首个获得“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县”称号的地方。这一荣誉既是对石柱县民族工作的充分肯定,也是石柱县持续发展、和谐稳定的真实写照。

  石柱县地处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境内生活着土家族、蒙古族、独龙族、侗族、汉族等29个民族,少数民族人口约占全县总人口的79%。2012年,石柱按照国家民委部署,在渝东南民族地区率先启动了“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县”创建工作。

  在创建过程中,石柱精心部署、高位推动,探索出“创建+N”的工作模式,促进了创建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有机结合。

  紧扣“三县一地”发展思路,凝聚创建工作合力

  走进石柱,不论是城市还是农村,不论是火车站、汽车站、高速公路两旁,还是机关、企事业单位,土家族风格的建筑、民族团结的标语及宣传画等随处可见。

  “民族团结是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强大动力和根本保证。”石柱县委书记蹇泽西介绍,近年来,石柱县委、县政府以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县”(以下简称“示范创建”)统领民族工作,团结带领各族干部群众结合实际,确立了把石柱建设成为武陵山区特色生态经济强县、民族地区扶贫开发示范县、长江上游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县、全国著名康养休闲生态旅游目的地的发展思路,在推进脱贫攻坚、特色产业发展、民族民俗文化保护、乡村旅游发展、社会稳定、法制建设、基层组织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县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迈上了新台阶。

  “在工作过程中,我们精心部署,把示范创建作为重点政治任务和‘一把手工程’强化组织推动。”石柱县委副书记、县长左军表示。

  据介绍,石柱成立了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并抽调专人组建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石柱县委、县政府制定出台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方案》《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考核方案》等文件,将创建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为各级各部门中心工作之一。石柱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多次专题研究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并将创建工作纳入县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目标体系。县人大、县政协将创建工作纳入年度工作任务,组织市县人大代表、市县政协委员专项视察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县财政从2012年开始每年拨付100万元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经费,2016年增至300万元,保障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全面开展。

  值得一提的是,石柱县发挥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撬动作用,自2012年以来运用少数民族发展资金5600多万元,统筹整合发改、财政、扶贫、农业、生态建设等各类项目资金2.6亿元,集中打造了一批有影响的示范创建重点工程项目,引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扎实开展。

  探索“创建+N”工作模式,脱贫攻坚成效显著

  今年春节期间,在石柱县三河镇万寿寨村,游客络绎不绝。而在两年前,万寿寨村仍然是“贫穷落后”的代名词。

  万寿寨村距石柱县城约11公里,是石柱地标性景点“男女石柱”所在地。全村约350户村民,其中,贫困户47户。近年来,在各级、各部门的帮扶下,在示范创建过程中,该村的交通、通信等基础设施得到了极大的改善,村里也因地制宜地发展起猕猴桃种植加工、乡村旅游等产业。2016年,全村人均可支配收入9600元,98%的贫困户实现脱贫,2017年可实现整村脱贫目标。

  据了解,石柱县将创建工作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相结合,大胆创新,探索出“创建+扶贫开发”“创建+产业发展”“创建+乡村旅游”“创建+生态文明”“创建+民生保障”“创建+民族文化”“创建+基层建设”等“创建+N”的工作模式,推动全县民生不断改善,社会和谐安定,各族人民幸福感大幅提升。

  在创建工作中,石柱县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第一民生工程,紧盯到2017年年底实现“5.5万贫困人口越线、85个贫困村销号、国家级重点贫困县摘帽”的总目标,发动一切力量,全力推动脱贫攻坚深入开展。

  比如,在“创建+产业发展”方面,石柱县围绕“4+X”特色产业体系,成功创建重庆市首个国家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县。2016年,石柱县农业增加值24亿元,较上年增长5%;特色生态工业实现产值120亿元,较上年增长14.5%;建成农村电商公共服务站323个,绿特农产品电商交易额突破1.5亿元。同时,石柱县民俗文化康养休闲生态旅游业也得到快速发展。2016年,石柱县共接待游客683万人次,旅游收入达到34.1亿元,成功创建国家4A级景区1个。

  截至目前,石柱县已累计实现122个贫困村脱贫销号、7.32万贫困人口稳定脱贫。据初步测算,2016年全县贫困户年人均纯收入5064元,比2015年增长18.96%;85个贫困村的农民年人均纯收入8870元,比2015年增长14.6%,其中,贫困户年人均纯收入4762元,比2015年增长21%。2016年,石柱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44.63亿元,同比增长10.2%。

  “目前,我们正着手依托‘男女石柱’和秦良玉屯兵遗址等景点,引进社会资金打造万寿寨村国家4A级景区,带动周边村民脱贫增收。”三河镇党委书记秦翠华介绍。

  弘扬土家族优秀文化,提升知名度和美誉度

  厚重的土家族文化,让石柱独具魅力。传遍大江南北的经典民歌《太阳出来喜洋洋》,就出自石柱。早在2006年,“石柱土家啰儿调”就进入了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成为重庆市第一个进入国家级名录的“非遗”项目。

  如何将民族文化的传承和保护与示范创建有机结合,通过弘扬优秀民族文化推动民族团结进步,是石柱县在创建工作中的又一项重要任务。

  据介绍,近年来,石柱县积极挖掘整理当地优秀传统文化,成果丰硕。比如,土家啰儿调、土家玩牛、吊脚楼营造技艺等,先后入选国家级“非遗”名录,明代冶锌遗址群成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石柱县也被文化部评为“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

  石柱县还着力打造了“玉带河之夜”、群众民族文化活动展演、中国黄水林海消夏节暨土家民俗文化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等文化活动品牌,推出土家族大型歌舞《天上黄水》、电影《黄连有点甜》以及出版物《石柱土家言子》《石柱民歌续集》《龙河的记忆》《石柱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画册》等一批具有石柱地方特色和土家族特点的文化产品,极大地提升了石柱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此外,石柱县还通过“创建+生态文明”模式,传承土家族特色建筑文化,促进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建设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乡镇、美丽乡村和新农村,加快新型城镇化步伐。当前,西沱古镇、冷(水)黄(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带渐具规模,黄水万胜坝村入选首批国家级“美丽乡村”示范村,石家乡黄龙村等3个村被列入首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录,冷水镇八龙村、金铃乡银杏村入选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同时,建成悦崃新城村等9个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成功打造了6个特色功能小镇。

  现在的石柱,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0.89%,城乡基础设施更加完善,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城乡面貌焕然一新,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活力极大增强。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创建工作永远在路上。”石柱县委统战部相关负责人表示,石柱县将继续按照国家民委、重庆市委关于民族工作的要求,持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推进全面小康同步、公共服务同质、法治保障同权、民族团结同心、社会和谐同创,使全县各族群众的幸福感不断增强,民族团结进步之花常开常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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