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民族干部学院召开党委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2017-08-17 17:03  

  8月17日,中央民族干部学院召开党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专题学习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并以“从内蒙古自治区成功实践深刻认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为主题进行交流研讨。会议由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杨胜勇主持,院领导和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学院党委班子成员和办公室、教务、培训、教研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分别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历史背景、基本内涵、重大意义、深远影响等方面畅谈了学习心得和体会,并重点围绕学院职能定位,提出了在民族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中更好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思路举措和意见建议。

  会议认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的主要内容和制度保障。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符合我国国情,是我们党的一个伟大创举,在维护国家统一、领土完整、加强民族团结、促进民族地区发展、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会议指出,内蒙古自治区70年的辉煌成就,无可辩驳地证明了我们党选择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正确的,我国民族区域自治的实践是成功的。同时也昭示我们: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作为党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一条基本经验不容置疑,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不容动摇,作为我国社会主义的一大政治优势不容削弱,必须进一步坚持好完善好落实好。

  会议要求,作为民族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和民族干教工作者,一要将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与加强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相结合,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努力提升民族理论政策素养,不断增强做好民族工作的能力。二要将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与业务工作相结合,扎实做好“三进”工作,进一步推进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相关课程开发、教材教参编写和专题研讨。三要将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与发挥研讨民族问题和交流民族工作经验的平台作用相结合,围绕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好“送上门来的调研”,进一步发挥咨政参谋作用。四要着力做好宣传工作,通过课堂宣讲、实践教学、网络平台等,大力宣传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理论创新成果和实践成就,大力宣传各地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好经验好做法,为坚持好完善好落实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当好“宣传员”和“播种机”。(杨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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