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开启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新征程

2017-12-28 11:02来源:中国民族报  作者:刘吉昌 金炳镐  

  “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的这段论述,为进一步做好我国新时代的民族工作指明了方向,为“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时代主旋律注入了强大动力,为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开启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征程描绘了宏伟蓝图。

  回顾新中国成立以来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工作的实践探索,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始终是引领中华各民族团结奋斗,不断战胜艰难险阻、不断创造辉煌成就、不断走向伟大复兴的根本保证。各族人民在中华大地上,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为抓手,以创新实践活动为载体,以鲜明的地域性、时代性、群众性、多样性,不断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迈上新台阶、开创新气象、进入新境界。

  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生机勃勃,结出民族团结进步的累累硕果

  新中国成立68年来,中华各民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风雨同舟,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一个团结和谐、繁荣昌盛、充满活力的现代中国屹立在世界的东方。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作为开展民族团结工作的重要抓手,在全国各地开展得有声有色、丰富多彩。从上世纪50年代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发起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月”、上世纪80年代初新疆泽普县率先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后,从1988年开始,国务院先后六次召开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并于2015年将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正式确定为国家的一项法定活动。2010年3月,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意见》,云南省同年推进建设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民族团结之花开遍了祖国大江南北,各族人民共同谱写出“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华美篇章。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做好民族工作,最关键的是搞好民族团结,最管用的是争取人心。”“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筑牢这一生命线,离不开各民族像石榴籽那样紧紧团结在一起,像爱护眼睛一样细心呵护民族团结,像珍视生命一样重视民族团结。

  第一,各民族像石榴籽那样紧紧拥抱团结。

  中华各民族共同开拓了辽阔的祖国疆域,共同创造了历史悠久、璀璨绚丽的中华文明,共同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这“三座大山”,缔造了新中国。中国共产党成立90余年来的历史,就是中华各民族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共同团结奋斗的奋进史。尤其在抗日战争的烽火岁月里,在东北的白山黑水、华北大地、海南五指山、广西山区等地,都留下各民族同仇敌忾、浴血奋战、共同抗击日寇的一个个可歌可泣的英勇故事。如杨靖宇将军领导的“东北抗日联军”,马本斋领导的“抗日回民支队”,由回、东乡、撒拉、保安、藏等民族人士组成的青海“抗日骑兵师”,由彝、白、苗、汉、壮、瑶、傣、回、纳西、哈尼等民族同胞组成的滇军等,都在抗日战争中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他们是中华各民族优秀儿女的杰出代表,共同用血肉铸成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钢铁长城”。

  新中国成立68年来,在探索社会主义建设、改革开放的征程里,各族人民坚定地跟着中国共产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无论是在艰难困苦的岁月里,还是在成就辉煌的日子里,各族人民始终心向共产党,紧密团结在党中央周围,犹如紧紧拥抱在一起的石榴籽一样,共同铸造了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优良传统,共同凝聚了血浓于水、爱重于山、情深似海的血肉亲情。各民族之间不分彼此,和衷共济,谁也离不开谁,结成了血脉相依、命运相连的命运共同体、发展结合体和幸福共享体。如1958年至1961年,在江浙地区面临经济困难的岁月里,内蒙古各族人民以大爱之心、责任担当,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收留、抚育了从江浙等地而来的几千名孤儿,谱写了一个个生动感人的故事,唱响了一曲曲生命赞歌,留下了一段段民族团结佳话。

  第二,各民族像爱护眼睛一样细心呵护民族团结。

  团结稳定的民族关系不是与生俱来的,必须积极建设、主动发展;团结进步的民族关系也不是一劳永逸的,必须不断巩固、不断创新。长期以来,党和国家始终高举民族团结进步的旗帜,不断推动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把民族团结作为力量之源、发展之基、繁荣之道,用绵绵用力、久久为功的坚韧,以民族团结政策为支撑点,引领民族繁荣进步、和谐发展的大方向,大力倡导、鼓励各地积极开展形式新颖、内容丰富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今日,在雪域高原、天山南北、北疆草原、彩云之南、多彩贵州、南国海岛等中华大地上,各族人民都以维护民族团结为荣、以增进民族间信任为本、以促进民族和谐为己任,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机关里的公务员、工厂里的工人、田地里的农民、军营里的战士、校园里的学生、社区里的居民等不同人群,都以各自的语言方式、行为方式、情感方式,浇灌滋养着民族团结的花蕾,呵护传递着中华民族一家亲的殷殷之情。各族人民都把增强“五个认同”作为践行和维护民族团结的内在动力,以维护民族团结为荣、以损害民族团结为耻。据统计,改革开放以来,国务院先后召开了六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共表彰了3893个模范集体和4085名先进个人。在每一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中所涌现出的一个个模范集体和先进个人,他们身上所展现出的像爱护眼睛一样细心呵护民族团结的典型事迹和感人精神,是民族团结的宝贵财富,是和谐民族关系的生动体现,是凝聚中华民族团结奋进的磅礴力量。

  第三,各民族像珍视生命一样重视民族团结。

  民族团结需要坚守、呵护、珍惜,更需要爱心、付出、担当。1951年,新中国成立初期,云南普洱地区的汉族、傣族、拉祜族、哈尼族、瑶族、彝族、壮族、佤族等26个民族的代表会盟立誓、刻石铭碑:“我们二十六种民族的代表,代表全普洱区各族同胞,慎重地于此奉行了剽牛,喝了咒水,从此我们一心一德,团结到底,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誓为建设平等自由幸福的大家庭而奋斗。”这一行为表达了边疆各族人民在新中国政权下团结一心的集体意志,是新中国民族团结政策实践的见证,是西南边疆各民族在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下走向大团结、大发展的新起点。1947年,内蒙古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成立自治区,坚持民族平等团结,坚持维护国家统一,实现人民民主专政。内蒙古70年来的沧桑巨变,是各民族同胞紧紧团结在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手足相亲、守望相助,共同开创美好幸福生活,谱写民族团结华美乐章的真实写照。成功来之不易,团结倍加珍惜。在今天的中华大地上,民族团结犹如空气和阳光,得之受益而不觉,失之则难存。“团结统一是福,分裂动乱是祸”“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也成为各民族的普遍共识。民族团结进步的行动在于创建、意义在于示范、成效在于推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推进到哪里,和谐民族关系的示范效应就扩展到哪里。

  二、开创“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愿景

  2015年,习近平总书记为西藏自治区成立50周年题词:“加强民族团结,建设美丽西藏。”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60周年题词:“建设美丽新疆,共圆祖国梦想。”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为内蒙古自治区成立70周年题词:“建设亮丽内蒙古,共圆伟大祖国梦。”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希望与美好祝福,为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各民族要继续相互尊重、相互学习、相互信任,以交往交流交融为抓手,以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为目标,努力开创“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新愿景。

  第一,完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的政策体系。

  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系统工程,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伟业相伴而行、相互促进。多年来,我国民族团结政策在制定中执行,在丰富中完善,建构起了一系列民族团结政策体系,为促进民族地区更快更好发展、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未来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更大发展,需要我们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以维护祖国统一、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导向,以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切入点,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为目标,不断推进民族团结政策的发展,不断形成推进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强大合力。

  2013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评选表彰办法》。2014年,国家民委颁发《关于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机关、企业、社区、乡镇、学校、寺庙的实施意见》。与此同时,各地结合实际,也制定了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相关条例及实施意见等,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贵州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颁布实施,甘肃省制定《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规划纲要(2015-2020年)》,黑龙江省、河北省制定《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等,不断形成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中央+地方”的政策体系。

  第二,搭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的多样化平台。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要结合新形势、新需求、新变化,丰富、拓展创建载体和形式,把握创建活动与社会心理的契合点、与民族情感的共鸣点、与群众切身利益的结合点,把创建活动覆盖面由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军营、社区,拓展到乡村、企业、社团、寺院等。要紧紧抓住三八妇女节、五一劳动节、五四青年节、六一儿童节、七一建党日、八一建军节、十一国庆节等重要纪念日以及各地各民族传统习俗节日,如内蒙古“那达慕大会”、新疆少数民族“古尔邦节”、西藏“藏历新年”、广西和贵州壮族、布依族“三月三”、贵州贵阳苗族“四月八”、四川凉山彝族“火把节”、青海大同“老爷山花儿会”等,组织开展富有地域特色的民族团结创建活动。同时,要利用好举办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的大好时机,努力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实现人文化、实体化、大众化,让各民族群众在欢乐氛围中共同感受祖国大家庭的温暖、民族一家亲的幸福。此外,还要善于利用好现代传媒技术,通过网络新媒体平台,塑造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涌现的典型人物,传播民族团结好声音,唱响民族团结主旋律,传递民族团结正能量,营造民族团结好氛围,不断增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亲和力。在这方面,新疆网络电视台提供了有益经验。近年来,新疆网络电视台推出的“石榴花开”栏目,是各族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视频节目,成为新疆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有效阵地。

  第三,营造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的社会环境。

  民族团结进步是中华民族的前途所在、力量所在、生命所在。民族团结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民族团结永远在路上。要组织好民族团结宣传月、宣传周、民族自治地方逢十周年庆典、民族节庆等传统活动,充分发挥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的作用。要运用好新闻宣传、报刊书籍、影视节目、文艺作品、舞蹈音乐等媒介,着力打造好民族团结文化宣传品牌,如经典舞剧《丝路花雨》、歌舞晚会《七彩云南》、纪录片《新疆是个好地方》等。通过润物细无声、潜移默化的多样化形式,让各族人民在精神文化的熏陶中,不断培育“三个离不开”“四个自信”“五个认同”意识,不断夯实维护民族团结的思想基础,努力营造以维护民族团结为荣、以损害民族团结为耻,以维护国家统一为荣、以危害国家统一为耻的舆论氛围,构建“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新格局。

  第四,构筑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的思想基础。

  目前,在全国范围内已经建立或确定了4批次、共104个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如中央民族大学博物馆、贵州荔波县邓恩铭故居、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华回乡文化园、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永安街道办事处灯塔社区等。这些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主要可分为四个类型:一是主要展示各民族原生态文化的博物馆、展览馆、文化馆;二是以爱国主义英模人物、革命旧址为主要内容的纪念馆、纪念地;三是以呈现特色民族文化景观为内容的民族文化园;四是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的典型单位。这些平台成为广大青少年学生群体、公务员群体、军人群体、市民群众接受民族团结教育、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的基地。此外,各地还充分依托民族旅游资源、景区、舞台剧等,拓展建设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和民族团结事业发展的文化设施,如北京市中华民族园、昆明市民族村、深圳市锦绣中华民俗村、贵阳市多彩贵州文化城等旅游综合体;又如,展现民族文化的《印象刘三姐》《多彩贵州风》等舞台剧,为展示中华各民族多姿多彩的灿烂文化提供了“接地气”的平台,使广大游客在看中学之、游中乐之、娱之思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展现了“见人见物”的生动场景,切实拉近了创建活动与各民族人民群众的心理距离,让各民族人民群众感受到民族团结就在身边。新时代更需要进一步拓展更多的文化设施和平台,夯实文化繁荣、民族团结的垒土。

  “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工作者的殷切期望与鞭策,是压力更是动力。在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时代,需要以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民族团结进步的重要思想和论述为指导,进一步创新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的新模式、新路径,进一步提高各族人民群众参与度,进一步展示各民族历史文化的魅力,进一步构筑起中华民族共同精神家园,努力为提升中华文化自信奠定更加坚实的群众基础、文化基础。

  【本文是中央民族大学“十九大”精神研究专项课题《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的中期研究成果。】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