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修订《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018-05-07 10:43来源:国家民委网站
近日,甘肃省财政厅、省民委修订并印发《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从项目资金的分配与管理、使用范围、管理职责以及监督检查等方面,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省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工作。
《办法》规定,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图书馆、博物馆等少数民族文化场所建设和文化类设施补助以及文化场所的图书、音像资料等更新,校园少数民族文化建设,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重大文化活动经费补助;少数民族文化艺术项目、重要文化艺术活动补助;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和重要文化遗产的挖掘和保护、研究和传承等。
《办法》明确,专项资金根据少数民族人口、人均公共财政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因素分配。资金实行项目库管理制度,各市(州)民族工作部门对入库项目实行动态管理,按程序组织项目申报、审查,研究确定具体项目。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加快预算执行,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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