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如何持续推进脱贫攻坚工作

2018-06-06 11:14来源:中国民族报  作者:双宝 党敏恺  

  党的十八大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及党中央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各项决策部署,始终牢牢把握精准要义,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多措并举持续推进,使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决定性进展。从2013年底到2017年底,自治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由157万人减少到37.8万人,贫困发生率由14.7%下降到2.62%。虽然内蒙古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剩下的脱贫任务是要解决贫中之贫、困中之困、坚中之坚,而且脱贫攻坚越往后,越是要面临“难啃的硬骨头”。

  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强调:打好脱贫攻坚战,关键是打好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战,关键是攻克贫困人口集中的乡(苏木)村(嘎查),重点解决好产业发展、务工就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医疗保障等问题。要完善大病兜底保障机制,解决好因病致贫问题。要把脱贫攻坚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结合起来,推动乡村牧区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把广大农牧民的生活家园全面建设好。要认真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

  内蒙古的脱贫攻坚,既是扶贫工作也是民族工作,既是经济问题也是政治问题,关乎全局、关乎长远、关乎根本。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把脱贫攻坚工作放在重大政治任务、第一民生工程、推进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固的战略高度来落实来推进,对确保2020年内蒙古农村牧区贫困人口稳定脱贫、贫困旗县全部摘帽意义重大。

  瞄准深度贫困,重点解决好产业发展、务工就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医疗保障等问题,提高脱贫质量。通过将新增扶贫资金、项目、举措向深度贫困旗县倾斜,特别是优先投向贫困人口集中的乡(苏木)村(嘎查)的举措,推进“两个关键攻克”与产业、就业、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医疗保障的深度融合,提高脱贫质量和效益。以产业为核心,重点扶持贫困人口参与度高、投资小、见效快的种养业和劳动密集型特色产业,增强产业扶贫的带贫减贫效应,实现贫困人口户户有增收项目、人人有脱贫门路。对具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通过“乡村三产融合+”的组织化连接,把他们真正吸纳到能够实现就业增收的产业链条上,使产业扶贫成为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的长久之计。对于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采取“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模式,积极推行土地托管、牲畜托养、耕地草牧场经营权入股等方式,激活他们的土地、草场等资源,增加他们的财产性收入。以就业为根本,开启本地务工和外出务工两条路径。对不便离开乡村的劳动力,通过培育一批家庭工场、手工作坊、乡村车间,以及开发当地公益性岗位来实现务工就业;对具有进城务工意愿的劳动力,通过劳资对接的方式提供更多就业岗位,实现劳动力跨地区转移就业。以公共服务为基础,加大资金投入,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力争实现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主要指标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接近。重点加强贫困地区公路、供水、供气、环保、电网、物流、信息、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区域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面向困难群众,扩大改善和保障民生的范围,提高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完善社会保障和救助体系,使其基本生活有保障、病有所医、残有所助。

  聚焦因病致贫返贫,既要解决好眼下问题,更要形成可持续的长效机制,力阻病根变穷根。推进“两个关键攻克”与医疗保障相结合,打好健康扶贫这场关键战役,使困难群众“小病即治、大病能救、病后有助”。精准推进健康扶贫“三个一批”行动计划,对患有大病和长期慢性病的贫困人口开展分类分批救治,扩大大病集中救治病种、加大重病救助力度和规范慢病防治管理,为贫困人口脱贫提供健康保障。织牢织密医疗保障安全网,充分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商业健康保险和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慈善救助等制度的作用,积极开展综合救助。面向贫困户采取参保费用减免、先诊疗后付费、分级诊疗、慢病医药送递服务费用纳入报销范围以及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等措施,减轻贫困人口缴费和医疗负担。加大商业保险对深度贫困地区的支持力度,保险公司通过减免、捐赠和争取财政扶贫资金补贴等多种方式,推进实施贫困人口参加政策性农业保险、民生保险、健康保险三大类保险保费特惠政策,化解贫困户因故、因灾和因病致贫返贫的风险。建立防止因病致贫的长效机制,设立大病兜底保障基金,加强大病兜底保障政策与其他扶贫政策的衔接,提升健康扶贫成效。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乡,加强贫困旗县县级公立医院、苏木乡镇卫生院、嘎查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搞好京蒙省际医疗机构对口支援和城乡对口支援,让贫困群众在“家门口”就能看病就医。加大地方病、传染病防控力度和健康生活方式宣传力度,全面开展健康体检,着重加强疾病筛查,使贫困人口少得病,患病也可早发现、早治疗。

  直面发展不充分,把脱贫攻坚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结合起来,把广大农牧民的生活家园全面建设好。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之间具有整体与部分、全局与局部的辩证关系,二者是内在统一的:一方面,脱贫攻坚是当前我国减贫的主要任务和基本形式,它与城乡融合发展、共同富裕、质量兴农、绿色发展、乡村文明和乡村善治一起,共同构筑了乡村振兴道路;另一方面,只有包括贫困乡(苏木)村(嘎查)在内的农村牧区共同实现了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和任务,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才能够圆满完成。做好脱贫攻坚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机衔接、相互支撑与协调推进。首先,要准确把握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目标和标准,既不能以乡村振兴规划来代替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也不能以乡村振兴的名义调高标准、吊高胃口。其次,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推进贫困地区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守住“绿水青山”,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和扶贫脱贫一个战场、两个战役的双赢。再次,良好的乡风习俗是农村牧区精神家园的底色,涵养乡风文明既是脱贫攻坚面临的重大课题,也是能致富、不返贫的基础所在。要正确处理外部帮扶和贫困群众内生动力的关系,注重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推动贫困人口物质和精神“双脱贫”。最后,要围绕“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这个总任务,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政府、社会力量和农牧民等主体的治理作用,确保贫困地区的基层社会充满活力、和谐有序。

  加强作风建设,认真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确保扶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要打好脱贫攻坚战,必须先要打赢作风攻坚战。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指示精神,扎实开展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活动,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强化“四个意识”、强化责任落实、强化资金管理、强化工作作风、强化考核评估,做到脱真贫、真脱贫。对扶贫工作中的腐败问题,要一经举报,追查到底,一经查实,追责到底,做到阳光扶贫、廉洁扶贫。要取消不必要的填表报数和检查评估工作,防止一切与脱贫无关的搭车项目,纠正脱离实际的过高标准,坚决刹住脱贫攻坚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歪风。要建立集中考核和日常管控相结合的年度考核监督机制,通过明察暗访、交叉检查、督查调研和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多角度、全方位发现问题,对综合评价好的给予表扬奖励,对综合评价较差且问题突出的进行约谈问责。

  【作者单位:内蒙古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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