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较少民族教育精准扶贫应注重针对性

2019-03-15 10:27来源:中国民族报  作者:段从宇 伊继东  

  “全面实现小康,少数民族一个都不能少,一个都不能掉队”,这是党中央的庄严承诺。当前,我国的人口较少民族,其一方面表现出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贫困发生率(高于全国28.9个百分点),另一方面兼具“历史传统、民族习俗、教育基础、地域分布、社会形制”的多重特殊性。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时代背景下,如何有效推进人口较少民族的精准扶贫,凸显为政治问题、边疆问题、民族问题、经济问题的多元耦合,亟待加以审慎应对和科学解决。

  针对人口较少民族贫困特征,实施教育精准扶贫

  人口较少民族的贫困具有典型的代际传递特征,采用传统扶贫手段,扶贫效果总体有限。尽管国家实施的以“援助”为导向的“劳务输出、医疗救助、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产业扶持、经济援助”等举措有效保障了人口较少民族的基本生活质量,但其参与市场经济增长、分享经济发展成果及全面融入公共事务的能力仍相对较弱。可以看到,因代际传递所形成的累积式贫困,一方面严重制约了人口较少民族经济社会的整体发展,形成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的较弱一环;另一方面,人口较少民族严峻的贫困现实,也为教育精准扶贫提供了系统实践的可能和深入推进的必要。

  能力的贫困比收入的贫困层次更深,极易引发“贫困的代际传递”。受教育的年限较低往往阻碍人的能力提升,带来贫困的高发,而高贫困发生率背后的低收入水平,直接制约着受教育年限增长和发展水平提升,恶性的贫困复制由此产生。教育是削减贫困复制,尤其是阻断人口较少民族贫困代际传递的重要手段,也是实现其长效脱贫的最好机制。教育扶贫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教育扶贫的成效与过程的精准性息息相关。教育精准扶贫具有明确对象、精准化施教的深层意蕴,其内容重在针对贫困者的教育扶助、教育开发和长效影响。我们认为:“扶贫先扶智”决定了教育精准扶贫在人口较少民族精准扶贫中的基础性地位,“治贫先治愚”决定了教育精准扶贫的先导性功能,“脱贫防返贫”决定了教育精准扶贫的根本性作用。因此,只有不断深化人口较少民族扶贫中的教育精准扶贫,方能系统地推动其长效脱贫。

  教育精准扶贫是一种针对贫困人口人力资本增值、思想观念塑造、生产技能提升、经济能力养成的综合性社会活动。教育精准扶贫贵在扶贫、重在精准,核心在于有效释放教育扶贫资源的应有效益。在具体实践中,对教育精准扶贫内涵的理解及其适用范围的把握,不能加以无限泛化。首先,教育精准扶贫的对象理应被限定在具有教育需求的贫困人口范围内,重在一定的技术水平条件下,且达到教育资源配置的帕累托最优,即强调“对症下药”;其次,教育精准扶贫的方法必须紧紧依靠各级各类教育,重在教育实践中,以高效资源配置实现教育投入-产出效益的最大化,即强调“药到病除”;再次,教育精准扶贫的内容理应贯穿于各级各类教育的起点、过程、结果之中,重在系统的教育过程中,以发展机会均等最大限度地促进贫困人群的发展能力养成和人力资本增值,即强调“标本兼治”。因此,教育精准扶贫理应做到:精准设计——让贫困家庭的子女不仅有学可上,而且还能上好学校;精准招生——不仅对贫困家庭子女降低入学的门槛,而且还使其拥有更多优质教育机会;精准资助——让贫困家庭的子女不仅上得起学,而且还能够享受更加优质的教育资源;精准就业——让贫困家庭的子女不仅有业可就,而且还能够持续发展;精准培训——让贫困群体能够拥有一技之长,脱贫致富。

  针对人口较少民族的特殊性,建议从两方面加以推进

  除上述常规意义上的教育精准扶贫举措外,人口较少民族“地域分布、经济水平、教育基础、文化背景”的多重特殊性,决定了对这些特定人口的教育精准扶贫,还需要有特殊的机制、超常规的做法。从正规学校教育体系的角度审视,可考虑从以下方面加以推进:

  一是优化配置各类教育资源,解决人口较少民族“教育过程不公平”的问题。人力资本理论的外部性表明,教育的溢出效应对弱势家庭和弱势地区的教育投资激励具有抑制效果,极易造成弱势家庭与弱势地区教育投入的“低发展陷阱”。人口较少民族的教育贫困有着“弱势地区、弱势个体”的双重特征,因此,需要针对整个人口较少民族教育聚居区建立教育资源配置的区域性补偿机制(如设立教育资源配置特区,实行各类教育的专项转移支付;如推广互联网+的教育信息化模式,实行优质教育资源的即实共享;如打造跨区域的教育协同体,实行优质学校的对口支援、对口帮扶)。与此同时,针对人口较少民族受教育者建立教育资源分配的风险补偿机制(如对人口较少民族受教育者实行从幼儿园到大学的专项奖励、专项补助和专项减免等),最大限度地保障人口较少民族受教育的过程公平。

  二是探索就业、创业的新举措,解决人口较少民族“教育结果不公平”的问题。教育可以带来人力资本的增值,但这种增值更多只有在进入劳动力市场或直接转化到生产实践上之后,方能实现教育投入-经济回报的系统收益。因此,人口较少民族的教育精准扶贫,归根结底还需要落实到就业、创业上来,针对人口较少民族的高层次毕业生,应在相应的招录考试、聘用考试,尤其在其返乡就业、创业中予以特殊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并通过这些人口较少民族高层次人才的充分、高质量就业和自主、高效益创业,进而达到全面反哺其家庭整体发展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切实阻断贫困在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区的代际传递;与此同时,还应通过树立就业、创业典型与发展职业教育等方式,带动并示范人口较少民族教育结果的高效转化,加速提升人口较少民族现实的生存能力和长效的发展能力。

  人口较少民族教育精准扶贫是一项系统工程,除需学校教育体系范畴内的精准发力外,还需要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上教育实践的多元互补、有机衔接。宏观上不断发挥教育在人口较少民族地区的知识文化水平提升与思想观念改造工作上的基础性地位;中观上切实将教育扶贫引入民族地区精准扶贫工作中,最大限度地通过教育的先导作用发挥,全面提升人口较少民族的人口素质和社会生产力水平;微观上精准识别、精准施教,对其个体式、族群性的生存能力贫困、发展能力贫困问题,予以精准的教育解决。同时,统筹构建以学校教育为核心、家庭教育为基础、社会教育为辅助,集“扫盲脱盲识字教育、知识文化系统学习、劳动生产技能培训、创业创新能力培养”等多元教育于一体的全纳式教育精准扶贫体系。我们坚信,通过教育精准扶贫作用的持续发挥,人口较少民族定能与全国人民一道共同迈入小康。甚至可以预见,随着后发优势及精准扶贫成效的进一步凸显,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区还有望成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兴增长极,“中国梦”的“人口较少民族篇章”定能早日谱就。

  (作者段从宇系云南师范大学副教授,伊继东系云南省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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