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下午,我院两名新进人员完成燕保辛店家园公共租赁住房费用缴纳工作。本次新进人员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工作得到了学院领导班子的高度重视,指派组织人事部、后勤保障部专人负责工作进展,申请工作从报批、送审都严格按照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管理处规定进行,是学院关心职工、切实解决职工实际困难的一项重要举措。(万雨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