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障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民生指标。“十三五”期间,新疆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扩大医疗保障范围,全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持续增长,基本实现全覆盖。
在新疆叶城县西合休乡亚尔阿格孜村的卫生室,一名村民手持社保卡等候登记体检信息。 新华社记者 胡虎虎 摄
据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统计,2016年,全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1813.3万人,2017年参保1866.89万人,2018年参保1998.95万人,2019年参保2038.09万人。
新疆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也格孜托别乡克孜勒托盖村村医在布尔津县黑流滩草原给牧民巴合提古丽·塔拉甫汗检查身体。 新华社记者 沙达提 摄
“十三五”期间,新疆医疗保障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全面建立大病保险制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城镇职工门诊统筹试点等,全民医保从“人人享有”到“人人公平享有”扎实迈进。
在新疆帕米尔高原的热斯喀木村,来自达布达尔乡卫生院的医生姑丽那玛·达地汗(右)为一名患感冒的小朋友检查。 新华社记者 胡虎虎 摄
在新疆叶城县西合休乡亚尔阿格孜村的卫生室,村民排队问询体检反馈信息。 新华社记者 胡虎虎 摄
同时,2016年至2020年,全区城乡居民医保年人均最低筹资标准从570元提高到830元,其中财政补助从390元提高到550元,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稳定在7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