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至28日,内蒙古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互观互学活动在乌兰察布市举办,自治区民委党组书记、主任奇锦玉,自治区民委、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统战部相关处室负责人,各盟市民委主任及相关科室负责人等参加活动。
活动中,观摩了乌兰察布市部分单位、社区、苏木乡镇、嘎查村等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情况,召开会议交流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经验,并为第六批全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示范嘎查颁发牌匾。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要加强领导,形成合力,不断提高民族事务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要突出主线,创新拓展,注重全面均衡发展;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创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互相促进、共同提高;要与时俱进,务求实效,满足各族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物质基础,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努力开创全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