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民族干部学院印发实施《中央民族干部学院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民委党组的部署要求,更好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着力推动学院意识形态工作迈上新台阶。
《细则》突出强调政治站位,要求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国家民委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不移贯彻党的民族理论政策,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不断加强民族领域意识形态教育培训,不断巩固和发挥学院意识形态主阵地作用。
《细则》立足学院职能定位,明确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业务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全员考核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和教研人员年终述职和考核考察的重要内容。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追究机制,进一步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严格“讲台”、“科研”、“宣传”等阵地平台管理,确保学院始终成为宣讲党的创新理论特别是党的民族理论政策的坚强阵地。(刘诗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