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对象
北京、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贵州、四川、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省(区、市)基层民族工作干部,共148人参加培训。少数民族39人,其中:回族13人,壮族5人、满族各4人,藏族3人,畲族、黎族各2人,苗族、达翰尔族、蒙古族、朝鲜族、侗族、普米族、布依族、维吾尔族、土家族、彝族各1人。少数民族占比26%。
班 委
班 长 申 冰 新疆阿克苏地区民宗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
副 班 长 王君主 北京市东城区民族宗教办副主任
学习委员 丁 文 重庆市渝中区民族宗教委主任
第一组组长 教 旭 黑龙江省黑河市爱辉区花园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主任
第二组组长 刘庆鹏 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委统战部四级调研员
第三组组长 冯 刚 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统战部副部长、民宗局局长
第四组组长 林 晨 江苏省南京市民宗局一级主任科员
第五组组长 何春凤 海南省海口市民族事务局一级主任科员
第六组组长 王建代 北京市朝阳区委统战部民族科科长
第七组组长 马彦东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原州区委统战部副部长
第八组组长 曾智勇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委统战部副部长、民宗局局长
专题讲座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重要论述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理论与方法
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新时代民族工作的重大任务
我国处理民族问题的宪法原则
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载体建设的昆明实践与启示
涉及民族因素突发事件及应对
城市民族工作的理论与实践
社会治理体制创新和能力建设
现场教学
12月18日下午,全体学员来到民族团结进步主题石榴园开展实践教学活动。通过讲解,学员们了解到“民族团结誓词碑”,是从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之前这一历史时期我国民族工作成就的缩影。镌刻在碑上的誓词,深刻揭示了党的领导是民族团结进步的根本保证、中华民族是一个命运共同体等重大道理。“三个离不开”,是改革开放后党中央对新中国民族关系发展特点的精辟总结。“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既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保障,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象征。誓词碑、石榴树、语录石,相互映衬依靠,是对我们党民族工作光辉历程和在民族工作中践行初心使命的生动写照。学员们表示,将在新时代开拓创新、砥砺奋进,全面把握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不懈奋斗!
交流研讨
12月19日下午,学员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意义、思路举措及对策建议”进行了交流。大家表示,做好城市民族工作必须立足社区基层。少数民族群众进入城市以后,社区是他们生活的重要场域,也是他们活动起点。社区民族工作所体现出的群众性、广泛性与直接性,是其他领域无法取代的。因此,城市民族工作只有充分立足、依托社区,才能使工作更加深入基层、联系实际、服务各民族群众。做好城市民族工作必须形成社会合力。民族工作不仅是民族部门的工作,还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少数民族群众最为关注的就业创业、技能培训、权益保障等领域,哪一个都不是民族工作部门能单独解决的,需要公安、工商、教育、卫生等多部门联动配合。做好城市民族工作,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要紧抓同心共筑中国梦这个关键环节,着力提升民族事务治理能力,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12月21日下午,举行大会交流暨结业式。学员代表纷纷做了精彩交流发言,并一致表示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提高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认识。一是强调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明确民族工作“依靠谁、为了谁”,增强各族群众对党的民族方针政策的理解与支持,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二是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纳入各级党政中心组学习计划、各级党校教学计划、各类学校教育计划。重点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民族观、民族政策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等方面的教育,不断提升各级党政干部的民族工作水平。三是把少数民族人口相对集中的街道、社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较多的市场、服务行业以及党员群众服务中心、政务中心等作为重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要在全市各区各部门之间建立协调机制,形成部门之间齐抓共管、区域之间相互协作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格局。要大力推进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不断提高依法处理民族事务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