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下达广西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98.92亿元,较2020年广西获得原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增长4%。
根据中央以及自治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有关政策要求,自治区要求各地统筹安排资金用于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重点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脱贫劳动力和监测帮扶对象跨省就业劳务对接、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等。原则上2021年用于产业发展的资金规模占比不低于50%。资金项目审批权限继续下放到县,各县可统筹安排不超过30%的到县资金,支持非贫困村发展产业,补齐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等项目。截至今年5月,自治区财政厅已累计下达2021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合计155.54亿元,其中中央资金98.92亿元,自治区资金56.6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