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年10月18日在《接见西藏国庆观礼团时的讲话》中指出:按照各民族不同地区的不同情况进行工作。有些地方可以做得快一点,有些地方可以做得慢一点,不论做快做慢都要先商量好了再做,没有商量好就不勉强做。商量好了,大多数人赞成了,就慢慢地去做。做好事也要商量着做。商量办事,这是共产党和国民党不同的地方。
……帮助各少数民族,让各少数民族得到发展和进步,是整个国家的利益。
1954年6月14日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中指出:还有少数民族问题,它有共同性,也有特殊性。共同的就适用共同的条文,特殊的就适用特殊的条文。少数民族在政治、经济、文化上都有自己的特点。
1956年4月25日在《论十大关系》中指出:我们要诚心诚意地积极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在苏联,俄罗斯民族同少数民族的关系很不正常,我们应当接受这个教训。天上的空气,地上的森林,地下的宝藏,都是建设社会主义所需要的重要因素,而一切物质因素只有通过人的因素,才能加以开发利用。我们必须搞好汉族和少数民族的关系,巩固各民族的团结,来共同努力于建设伟大的社会主义祖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