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召开以来,何为中华民族共同体、如何积极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成为热议话题。“中华民族共同体是历史上形成的一个命运共同体、政治共同体、社会共同体、文化共同体”已基本形成共识,但部分学者在探讨积极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路径和策略的过程中,对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缺乏较为系统的理论阐释。
何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笔者认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中国各民族在不断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进程中,在历史、心理、社会、制度、政治、文化等层面取得一致性或共识性的集体身份认同。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基本内涵至少包含以下六种意识。
一、国情家底意识
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首先必须准确掌握我国的基本国情,也就是必须有一个清晰的家底意识。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了我们多民族国家的家底。
首先,掌握多民族的家底。这要求我们深刻认识“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正确认识“民族地区是我国的资源富集区、水系源头区、生态屏障区、文化特色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同时,必须看到“多民族是我国的一大特色,也是我国发展的一大有利因素”。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多民族的大一统,各民族多元一体,是老祖宗留给我们的一笔重要财富,也是我们国家的一个重要优势”。
其次,掌握中华民族历史的家底。5000年的历史发展告诉我们,中华民族是一个命运共同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各民族只有把自己的命运同中华民族的命运紧紧连接在一起,才有前途、才有希望。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是历史上形成的,它是几千年来中华民族始终追求团结统一的结果。它不是某些人的主观想象和建构,而是历史发展延续的实际结果。
第三,掌握中国民族理论政策的家底。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是中国共产党在结合中国实际、总结中外经验的基础上,探索形成的,不是照搬照抄。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同世界上其他国家相比,我国民族工作做的都是最成功的,不要妄自菲薄!”
掌握这个家底是做好民族工作基本前提,只有了解了这个家底,才能真正了解我国的基本国情,懂得民族工作有多重要,做好民族工作多不容易。
二、历史主流意识
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还必须准确把握我们多民族国家的历史与现实的主流。辨不清历史发展方向,判断不了复杂形势,必然导致认识上模糊、实践上失当,后果不堪设想。
首先,必须把握中国历史发展的主流。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指出,从中国历史发展看,几千年来,中华民族始终追求团结统一,把这个看做是“天地之常经,古今之通义”。无论哪个民族建鼎称尊,建立的都是多民族国家,而且越是强盛的王朝吸纳的民族就越多,无论哪个民族入主中原,都把自己建立的王朝视为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正统。在近代外国侵略和亡国灭种的危机前,血与火的抗争把各族人民凝聚为一个命运共同体。
其次,必须把握中国民族关系史的主流。我国历史的演进造就了我国各民族分布上交错散居、文化上兼收并蓄、经济上相互依存、情感上相互亲近,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的多元一体格局。同时,历史上,我国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留下了很多佳话,战国时期赵武灵王的胡服骑射,北魏孝文帝自觉融入中原文化,新中国八千湘女进新疆、三千孤儿入草原……这使各民族间形成了越来越紧的联系,增强了中华民族的凝聚力。这决定了我国现今民族关系大局是好的,民族团结的基础是稳固的。
第三,必须把握当前民族问题的主流。面对当今社会出现的涉及少数民族的问题,必须要有清醒的认识,科学的分析和准确的判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涉及亿万人的交往交流交融过程,没有一点磕磕碰碰是不可能的。这是一个历史过程,出现这样的那样的问题,也不用大惊小怪,关键是要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出了问题要及时化解,尽量避免出大的问题,不要影响安定团结的大局。”习近平总书记说:“民族分裂势力企图破坏民族团结、极个别民族地区发生民族隔阂的现象,这是支流,不是主流。”他还强调:“要摆事实、讲道理,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多看主流,多看民族团结的光明面。”把握历史和现实的主流,是我们协调民族关系的重要前提。不能忽视历史主流,片面夸大问题,偏激处理问题。
三、政治法治意识
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必须树立正确的政治意识。处理好民族问题、做好民族工作,是关系祖国统一和边疆巩固的大事,是关系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大事,是关系国家长治久安和中华民族繁荣昌盛的大事。中外历史经验告诉我们,只要有民族存在,就会有民族问题存在,就要处理民族问题。民族问题是一个长期存在的历史现象,相应地,处理民族问题也是一个长期历史过程。因此,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必须具有高度的政治意识和自觉的法治意识。
首先,必须将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视为一项重要的政治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族工作是政治性、政策性都很强的工作。要坚持从政治上把握民族关系、看待民族问题。要分清什么是民族问题,什么不是民族问题,既不能把不是民族问题的问题作为民族问题来处理,也不能把民族问题不当作民族问题来处理,而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理,讲政治原则,讲政策策略,讲法治规范。”
其次,必须强化对伟大祖国、对中国共产党的政治认同。习近平总书记说:“我们党自成立之日起,就高度重视民族工作。做好民族工作是党的历史传统。全党要牢记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这一基本国情,坚持把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作为各民族最高利益,把各族人民的智慧和力量最大限度地凝聚起来,同心同德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
第三,必须强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在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指引下,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各族人民选择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这一道路在消除民族隔阂、促进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各民族共同发展繁荣上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未来它必将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第四,必须强化对中国特色民族政策法律的制度认同。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现在,许多问题之所以会产生,不是因为没有政策,而是因为有政策而不落实。这个问题一定要解决,确保各项政策举措落实到位。”“不落实”的主要原因在于对民族政策法律内容掌握不够,推进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能力不够。要推进民族工作的法治化,就必须普及国家法律政策,使各族干部和群众普遍树立法治意识,自觉将民族事务、民族关系放在共同遵循的国家法律制度的天秤上,以法理事、照章办事,才有可能做到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理,才有可能更好地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共同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
四、团结合作意识
任何多民族国家都将民族关系和谐作为始终追求的目标,我国也是如此。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民族团结是我国各族人民的生命线,要把加强民族团结作为战略性、基础性和长远性的工作,高度重视民族团结工作。促进民族团结的重要路径就是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其目标为“通过扩大交往交流交融,创造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享、共乐的社会条件,让各民族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手足相亲、守望相助”。毫无疑问,民族团结工作就是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基础性工程。
做好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基础性工程,首先,要强化“以人为本,心物并重”的民心意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做好民族工作,最关键的是搞好民族团结,最管用的是争取人心”。他还强调民族工作的对象是人,不是物。“民族工作要见物,更要见人。做民族工作,说到底是做人的工作”,习近平总书记说:“推动民族工作要依靠两种力量,一是物质力量,二是精神力量。历史和现实都告诉我们,要解决好民族问题,物质方面的问题要解决好,精神方面的问题也要解决好,哪一方面的问题解决不好都会出更多的问题。还要认识到,物质力量和精神力量各有各的作用,在很大程度上是不可互相代替的,物质层面的问题要靠增强物质力量来解决,精神层面的问题要靠增强精神力量来解决。”
其次,要强化“尊重差异,包容多样”的包容意识。要真正做到包容,一是要正确理解“一体”和“多元”的关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体包含多元,多元组成一体,一体离不开多元,多元也离不开一体,一体是主线和方向,多元是要素和动力,两者辩证统一。中华民族和各民族的关系,形象地说,是一个大家庭和家庭成员的关系,各民族的关系是一个大家庭里不同成员的关系。”二是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差异性和共同性的问题,切实把握好处理民族问题的分寸。三是要坚决反对大汉族主义和狭隘的民族主义。
五、共同发展意识
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强调,民族问题是社会总问题的一部分,因此,处理民族问题,就要在发展目标和路径的选择上,努力寻求各民族利益福祉的一致性。同时,必须明确认识,当今中国的民族问题是在社会发展中出现的,也必须用发展的手段来解决。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发展是解决民族地区各种问题的总钥匙”;“如果民族地区发展差距持续拉大趋势长期得不到根本扭转,就会造成发展失衡乃至民族关系、地区关系失衡”;“落实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关键是帮助自治地方发展经济、改善民生”。
当前,解决失衡的问题主要是确保民族地区同步进入小康社会。要建成民族地区的小康社会,须做好四项重点工作:一是重点抓好教育和就业工作;二是重点抓好惠及当地的生态保护工作;三是抓好特困地区和特困群体的脱贫工作;四是抓好基础设施建设和对外开放。同时,要进一步推动兴边富民行动。基础设施落后是边疆建设要突破的“瓶颈”,要面向边疆农村牧区,打通“毛细血管”,解决好“最后一公里”问题,全面推进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通水、通路、通电等工程,为兴边富民打好基础。
六、共建共享意识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强中华民族大团结,长远和根本的途径是增强文化认同,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积极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文化认同是最深层次的认同,是民族团结之根、民族和睦之魂。文化认同问题解决了,对伟大祖国、对中华民族、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才能巩固。
首先,要正确认识少数民族文化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华文化是各民族文化的集大成”;“要向各族人民反复讲,各民族都对中华文化的形成和发展作出了贡献,各民族要相互欣赏、相互学习。把汉文化等同于中华文化、忽略少数民族文化,把本民族文化自外于中华文化、对中华文化缺乏认同,都是不对的,都要坚决克服”。因此,只有端正认识,才能相互尊重、相互欣赏、相互学习,才能相互认同、形成共识、实现文化共享。
其次,要正确理解少数民族自身的文化认同与中华文化认同并行不悖。多民族国家内,民族认同和国家认同客观上同时并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不让一个民族认同本民族文化是不对的,认同中华文化和认同本民族文化并育而不相悖。当然,繁荣发展各民族文化,要在增强对中华文化认同的基础上来做,对本民族历史坚持正确的观点,不能本末倒置。”这一方面从理论上阐明了认同本民族文化与认同中华文化的关系,另一方面也指明了增强中华文化认同是各民族文化发展的前提和方向。
第三,要汲取少数民族文化蕴含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养分。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少数民族文化具有崇尚自然、爱惜生灵,热爱生活、勤劳简朴,各族相亲、敬重长者,热情好客、守望相助,讲求道义、勇敢无畏,信守承诺、非义不取,自尊自爱、重情重理,等等”文化养分。习近平总书记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决定着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发展方向,一定要在全社会、在各民族中大力培育和践行。在这个过程中,要注重从少数民族文化中汲取营养。”他还批驳了对少数民族文化的错误认识,指出“那些认为少数民族文化落后,看不起甚至主张任其消亡的看法是错误的”。
总之,以上六种意识,基本涵盖了各族人民在历史、心理、社会、制度、政治、文化等层面对中华民族共同体形成与发展出来的一致性或共识性的认同。值得重视的是,不论是个体还是集体,其认同均具有多重性的特点,且其认同形式与内容未必是固定不变的,从来不是完成式,而是不断发展变化的历史过程,始终是进行式。因此,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必然是一个持续推进的战略性基础工程。只有厘清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基本内涵,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培育才不会成为无米之炊,才能有明确的培育内容、明晰的培育方向、科学的培育规划,从而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本文为2016年湖北高校省级教学研究项目“民族院校大学生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育研究(编号:2016198)”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