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7月21日在《关于西南少数民族问题》中指出:我们中国的少数民族最多的地区,一个是西北,一个是西南。恐怕西南比西北还多,而且情况也比较复杂。西南的国境线从西藏到云南、广西,有几千公里,在这么长的边境上,居住的绝大多数是少数民族。少数民族问题解决得不好,国防问题就不可能解决好。因此从西南的情况来说,单就国防问题考虑,也应该把少数民族工作摆在很高的位置。
……在中国的历史上,少数民族与汉族的隔阂是很深的。由于我们过去的以及这半年的工作,使这种情况逐渐地在改变,但不是说我们今天已经消除了隔阂。少数民族要经过一个长时间,通过事实,才能解除历史上大汉族主义造成的他们同汉族的隔阂。我们要做长期的工作,达到消除这种隔阂的目的。要使他们相信,在政治上,中国境内各民族是真正平等的;在经济上,他们的生活会得到改善;在文化上,也会得到提高。所谓文化,主要是指他们本民族的文化。如果我们不在这三方面取得成效,这种历史的隔阂、历史的裂痕就不可能消除。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只有在消除民族隔阂的基础上,经过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才能真正形成中华民族美好的大家庭。
……在世界上,马列主义是能够解决民族问题的。在中国,马列主义与中国革命实践相结合的毛泽东思想,也是能够解决这个问题的。只要我们真正按照共同纲领去做,只要我们从政治上、经济上、文化上诚心诚意地帮助他们,就会把事情办好。只要一抛弃大民族主义,就可以换得少数民族抛弃狭隘的民族主义。我们不能首先要求少数民族取消狭隘民族主义,而是应当首先老老实实取消大民族主义。两个主义一取消,团结就出现了。
……在少数民族里面,正是由于过去与汉族的隔阂很深,情况复杂,所以不能由外面的力量去发动少数民族内部的所谓阶级斗争,不应由外部的力量去制造阶级斗争,不能由外力去搞什么改革。所有少数民族内部的改革,都要由少数民族内部的力量来进行。改革是需要的,不搞改革,少数民族的贫困就不能消灭,不消灭贫困,就不能消灭落后,但是这个改革必须等到少数民族内部的条件具备了以后才能进行。
……共同纲领规定,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应实行民族的区域自治。纲领宣布了,少数民族很高兴,在高兴的同时,就要问什么时候实行,如何实行。他们要求兑现。如果半年不兑现,一年还不兑现,他们就会不相信我们的政策。这个政治上的问题,不解决不行。
……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不把经济搞好,那个自治就是空的。少数民族是想在区域自治里面得到些好处,一系列的经济问题不解决,就会出乱子。毛主席对西藏问题就确定了两条,第一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第二是进军西藏“不吃地方”。这两条搞好了,才能解决西藏问题,才能团结起来巩固国防。这两条对所有少数民族地区都是适用的。政治要以经济做基础,基础不坚固还行吗?如果我们只给人家一个民族区域自治的空头支票,而把人家的粮食吃光,这是不行的。
……当前在少数民族地区做工作,一个重要原则就是不准出乱子,不能把事情搞坏。一百个干部有九十九个做得好,有一个干部出乱子,也可以把事情搞坏。基于这样的想法,我们派往少数民族地区的干部要少而精,不在数量而在质量。他们要懂得民族政策,真正想把少数民族工作做好,不准一个人出乱子。必须保证这一点。
……我们对少数民族地区确定了一个原则,就是在汉族地区实行的各方面的政策,包括经济政策,不能照搬到少数民族地区去,要区分哪些能用,哪些修改了才能用,哪些不能用。要在少数民族地区研究出另外一套政策,诚心诚意地为少数民族服务。
……所有这一切工作,都要掌握一个原则,就是要同少数民族商量。他们赞成就做,赞成一部分就做一部分,赞成大部分就做大部分,全部赞成就全部做。一定要他们赞成,要大多数人赞成,特别是上层分子赞成,上层分子不赞成就不做,上层分子赞成才算数。为什么?因为在少数民族地区,由于历史的、政治的、经济的特点,上层分子作用特别大。进步力量在那里面很少,影响很小。将来这个力量发展起来,会起很大的影响,现在不起决定影响。现在一切事情都要经过他们上层,要对上层分子多做工作,多商量问题,搞好团结,一步一步引导和帮助他们前进。如果上层这一关过不好,一切都要落空。我们有些同志往往采取激进的办法,以为不通过上层分子能搞得更好。事实上不是搞得更好,而是搞得更坏,不是搞得更快,而是搞得更慢,因为阻力大。对上层分子的工作做好了,推动他们进步了,同我们的合作搞好了,这样,在他们的帮助下来推进工作,就要顺当得多。
1975年8月23日在会见美国国会议员团时的谈话中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后,我们完全实行民族平等的政策,而且在具体政策上更多地照顾少数民族利益。
1979年6月15日在《新时期的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任务》中指出:我国各兄弟民族经过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早已陆续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结成了社会主义的团结友爱、互助合作的新型民族关系。各民族的不同宗教的爱国人士有了很大的进步。在实现四个现代化进程中,各民族的社会主义一致性将更加发展,各民族的大团结将更加巩固。
1979年9月1日在《新时期统一战线是社会主义劳动者与爱国者的联盟》中指出:民族工作确有很多问题要提起注意。当前是如何加强民族团结,反对大汉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重点是反对大汉族主义。有些少数民族中也有大民族主义。
1981年8月16日在视察新疆时的谈话中指出:新疆稳定是大局,不稳定一切事情都办不成。不允许搞分裂,谁搞分裂处理谁。
1980年8月18日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中指出:要使我们的宪法更加完备、周密、准确,能够切实保证人民真正享有管理国家各级组织和各项企业事业的权力,享有充分的公民权利,要使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真正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要改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等等。
1981年8月16日在听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负责同志汇报时提出:新疆的根本性问题是共和国还是自治区的问题。我们和苏联不同,我们不能搞共和国,我们是自治区。
1981年8月16日在视察新疆时的谈话中指出:要把我国实行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用法律形式规定下来,要从法律上解决这个问题,要有民族区域自治法。
1987年10月13日在《我们干的事业是全新的事业》中指出:解决民族问题,中国采取的不是民族共和国联邦的制度,而是民族区域自治的制度。我们认为这个制度比较好,适合中国的情况。我们有很多优越的东西,这是我们社会制度的优势,不能放弃。
1978年12月13日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中指出:在西北、西南和其他一些地区,那里的生产和群众生活还很困难,国家应当从各方面给以帮助,特别要从物质上给以有力的支持。
1987年6月29日在《立足民族平等,加快西藏发展》中指出:粉碎“四人帮”后,中央政府采取了很多措施发展少数民族地区。拿西藏来说,中央决定,其他省市要分工负责帮助西藏搞一些建设项目,而且要作为一个长期的任务。西藏具有很大的开发潜力。中国的资源很多分布在少数民族地区,包括西藏和新疆。如果这些地区开发起来,前景是很好的。我们帮助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的政策是坚定不移的。
……西藏是人口很稀少的地区,地方大得很,单靠二百万藏族同胞去建设是不够的,汉人去帮助他们没有什么坏处。如果以在西藏有多少汉人来判断中国的民族政策和西藏问题,不会得出正确的结论。关键是看怎样对西藏人民有利,怎样才能使西藏很快发展起来,在中国四个现代化建设中走进前列。目前西藏情况有了明显的变化,西藏人民生活有了不小的改善,但总的讲还是处于落后状况,还有很多事情要做。不仅西藏,其他少数民族地区也一样。我们的政策是着眼于把这些地区发展起来。如内蒙古自治区,那里有广大的草原,人口又不多,今后发展起来很可能走进前列,那里有不少汉人。观察少数民族地区主要是看那个地区能不能发展起来。如果在那里的汉人多一点,有利于当地民族经济的发展,这不是坏事。看待这样的问题要着重于实质,而不在于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