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各民族共同繁荣的新理论、新政策,是对中国共产党民族发展理论、政策的新的丰富和发展。各民族共同繁荣是中国共产党民族政策的根本立场;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要求;是加强民族团结、巩固国家边防、维护祖国统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然要求;是我国民族工作的根本出发点;是新常态下做好我国民族工作的一项根本目标。
一、各民族共同繁荣在民族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的挑战
(一)改革开放以来民族地区发展差距持续拉大
1.民族地区经济增速快于全国平均水平,但与发达地区的差距仍在拉大
改革开放以来,在国家大力支持和沿海发达地区倾力帮助下,民族地区经济社会事业蒸蒸日上,建设成果巨大,人民生活水平得到大幅度提高。以2001年至2013年为例,全国民族自治地方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分别年均增长26.6%、12.8%、21.7%、16.1%,均高于全国平均增长速度。虽然民族地区相对差距有所缩小,但由于多方面因素的制约,其绝对差距仍在不断扩大。
2.综合经济实力有所增强,但自我发展能力仍然薄弱
一是经济总量小,人均水平低,产业层次低,贫困人口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任务艰巨。二是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信息化水平不高,资源利用粗放,经济效率低下,转变发展方式依然紧迫。三是城乡发展不平衡,区域性中心城市辐射带动力不强,民营经济、县域经济实力不强,对外开放与经济对外依存度不高,科技创新能力、科技成果转化、市场参与度与竞争实力不强。
3.社会事业全面推进,但基本公共服务能力与水平仍然较低
目前,民族地区社会文化事业等重点民生领域发展滞后的态势仍未根本改变。民族地区教育基础薄弱;民族地区各级财政支持不足,与医疗卫生事业投入、事业发展需要存在较大差距;社会保障水平低,社会保障整体覆盖面不够广,应保尽保难度较大;民族地区公共文化产品供给不足,尤其是是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文化产品不能充分满足需求,文化服务水平与能力不高;民族文化的传承和保护困难,问题突出。
4.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得到有效遏制,但发展面临的生态制约因素仍然明显
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与资源承载量、环境容量之间的矛盾依然尖锐;温室效应、臭氧层被破坏、生物多样性的锐减、土地沙漠化、自然资源耗竭、污染严重,进而导致地面沉降、酸雨、山体滑坡、泥石流、海啸、飓风、沙尘暴、洪涝等人类自身难以抗拒的灾难,依然对民族地区的生产、生活、环境造成严重威胁,困扰着民族地区可持续发展;生态产业、生态产品、生态经济发展依然相对不足;生态保护、生态修复、生态补偿机制,依然不够全面;生态理念、生态文化、生态行为、生态氛围,依然未能充分体现。
(二)民族地区同全国一道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难度较大
基数小、水平低;经济(GDP)总量依然较少,发展差距依然明显,并呈现继续拉大趋势;扶贫任务依然艰巨,到2013年,民族八省区农村还有2562万贫困人口,占全国农村贫困人口的31.1%,按贫困率算,全国贫困率平均8.5%,而民族地区贫困率平均17.1%,部分少数民族群众对财富的积累、使用、管理不能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需要,家中财富总量较少,积累缓慢,返贫率较高;基础设施条件依然薄弱。
(三)科学把握小康社会的内涵,尽力推进民族地区与全国同步进入小康社会
1.推进同步小康要遵循客观规律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同步进入小康不是同一水平的小康。”即同步小康不是指每个地区、每个民族、每个人都在同一时点达到同一水平和标准。结合民族地区来说,同步小康是就民族地区整体和民族省区而言的,并非是要求所有民族地州、县乃至乡镇都要达到同一水平。我们不能要求更不能硬性规定发展阶段有别、条件各异的不同地区,在同一时点、按照同一标准体系、达到同一水平的“小康”。差距是客观存在的,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通过自身努力率先进入小康,但也要帮助和支持后发地区同步实现小康。
2.从实际出发,实现民族地区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征程上,不让一个兄弟民族掉队,决不让一个民族地区落伍。这是党中央、国务院的庄严承诺。”实现民族地区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从民族地区实际出发,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精准施策、积极推进,又好又快相结合。要把握好实际情况和阶段性特征,突出重点和关键环节,掌控好速度与效益的关系,解决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选择好模式与路径的关系。
二、各民族共同繁荣,必须实现民族地区跨越式发展
(一)走跨越式发展道路
跨越式发展不仅是我国追赶世界快速发展的需要,更是民族地区与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迫切需要。要从民族地区实际出发,把握世界科技发展方向,以国家发展战略为导向,开拓创新、加快发展,探索出一条正确发展道路。
民族地区要抢抓国家产业转型升级和供给侧改革的大好时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深度融合,实现绿色转型发展。要充分发挥民族地区资源优势、地域优势、后发优势,依靠多轮驱动,实现“弯道超车”的超常规、非均衡的发展。尤其是经济基础较好、资源禀赋较充分、区位优势较明显、生产潜力较大的地区,要抢抓机遇,用足用好国家的优惠政策,有所侧重、有所突破、有所作为,全面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使之成为带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强大“引擎”。
(二)充分发挥中央、发达地区、民族地区三个积极性
中央政府要一如既往加大对民族地区的支持力度,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对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生态保护区实行差别化的区域政策,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努力形成全党重视、政府担责、社会协作、人人参与,促进民族地区实现加快发展、跨越式发展的大格局。发达地区要进一步完善对口支援政策措施,丰富内涵、创新形式,继续给予人、财、物等方面的支持,提高针对性,多做雪中送炭、为百姓排忧解难的实事,杜绝那些劳民伤财、贪大求洋的标志性“面子工程”。同时,要引入市场机制,形成互利互惠共赢的发展模式,着力构建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把重点放在改善民生、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生态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着力增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自我发展能力。努力做到工作有力度、投入有强度、协作有广度、情感有热度、交往有频度,形成合作求发展、互利促共赢、繁荣谋进步的新格局。民族地区要克服“等、靠、要”观念,敢于创新,利用好国家深化改革开放与政策支持的“红利”,实事求是确定发展目标,因地制宜确定发展模式,激发内生潜力,增强自我“造血”能力,把中央支持、发达地区支援转变为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强大动力和实际行动。要让“三个积极性”联合发力,立足于打基础、谋长远、见实效,使民族地区各族群众和全国人民一道,过上全面小康的幸福生活。
(三)民族地区要抢抓”一带一路“发展战略,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西部民族地区要发挥在历史渊源、独特区位、语言文化、广阔市场等方面的优势,以建设国际大通道为引擎,推动区域合作,强化内引外联的“桥头堡”的作用。要不断完善基础设施条件,优化投资环境,主动与周边国家和相邻地区开展互联互通的对接,拓展对外贸易的范围和总量,提高对外开放的竞争力。要利用好政策支持,发挥好资金效率,充分调动各民族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主动性,激发内生潜力,释放发展动力,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和应对市场风险的能力,构筑起民族地区全方位对外开放的新格局。
三、各民族共同繁荣,必须加快民族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展是解决民族地区各种问题的总钥匙。如果民族地区发展差距持续拉大趋势长期得不到扭转,就会造成心理失衡乃至民族关系、地区关系失衡。”因此,加快民族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推动发展的根本。“十三五”时期,民族地区要突出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紧扣民生抓发展,重点抓好就业和教育
要结合民族地区实际,必须多举措扩大就业。首先,要立足扩大当地就业,努力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和岗位,大力发展农牧业、农畜产品加工业,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旅游业、特色技能型产业等;其次,国家在民族地区进行大型交通、通讯、能源、水电、桥梁等工程建设时,尽可能优先吸纳当地少数民族群众就业,促进广大群众增收致富,努力打造民族地区产业工人队伍;再次,要制定各种优惠政策,引导农村劳动者有序转移就业。做好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鼓励毕业生回到民族地区、回到家乡,创业发展、施展才华、建功立业。
大力发展民族地区教育事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础性、长远性工程。一是要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优化教育结构,促进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各类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的协调发展,提高教育综合效益。二是要加大教育投入,改善民族地区教育基础设施条件,解决校园危房、教育信息化落后、教学设备缺乏、寄宿制等问题。三是大力提高民族地区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技能,解决师资数量不足的问题,确保教育质量的稳步提高。四是突出抓好民族地区职业教育,开展有利于劳动者来之能学、学之能会、会之能做、做之能富的多形式的职业技术技能培训。五是全力办好高等教育。
(二)发挥资源优势,重点抓好惠及当地和保护生态
民族地区地域辽阔、资源丰富,在农牧业、矿产、能源、文化、旅游等方面,都有独特优势。大力支持民族地区发挥比较优势,发展特色经济和优势产业,是增强民族地区自我发展能力的着力点。随着民族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的不断加快,国家在民族地区资源开发的力度将不断加大。民族地区要抢抓机遇,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做大做强产业,增强发展动力。
2011年起,国家在内蒙古、新疆、西藏、青海、四川、甘肃、宁夏8个省(区)主要草原牧区,全面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中央财政每年安排资金130多亿元,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2013年,财政部拨付专项补助资金3亿元,用于在内蒙古、新疆、宁夏、甘肃、青海、陕西、西藏7个省(区)启动沙化土地封禁保护补助试点,安排1.1亿元,支持民族地区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专项项目。对青海在三江源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实验区,实行绿色绩效考核制度,并取消地区生产总值等经济指标要求。这一切工作的推进,有力地促进了当地生态环境的改善,带动了当地各民族群众脱贫致富,对民族地区可持续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生态环境问题归根到底就是经济发展方式问题。民族地区处在大江大河的源头和气候的上游,是国家重要的生态屏障。同时,特殊的自然地貌与复杂的气候环境,自然生态环境十分脆弱,一旦遭到破坏,其自然恢复极为艰难。2000年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起,特别是“十一五”、“十二五”时期,国家在民族地区开发建设中,始终把生态治理放在重中之重,实施了以生态修复为主的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退牧还草、防沙固沙等重大工程。如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黄河中上游生态保护工程、三江源保护工程、云南滇池水流域综合治理工程、贵州威宁草海生态环境与综合治理工程等。目前,民族地区造林绿化面积快速增加,石漠化、荒漠化土地得到有效遏制,湿地面积有所增加,自然生态修复取到一定效果,人居环境得到一定程度改善。
(三)搞好扶贫开发,重点抓好特困地区和特困群体脱贫
民族地区的扶贫开发,要坚持民族与区域相统筹,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相统一,整体推进与精准到户相结合,政策活力与内生潜力相衔接,不断释放民族地区的发展潜力。特困地区和特困群体脱贫是当前我国扶贫攻坚的重点,需要特别关注。
(四)加强边疆建设,重点抓好基础设施和对外开放
边疆地区均属民族地区,边界线长、邻国多,是国家对外开放前沿和国家安全的重要屏障。边疆建设涉及面广、各地情况差异明显。边疆建设中要因地制宜、精准施策。
要充分利用“一带一路”建设,加快沿边对外开放,完善沿边开发开放空间布局。利用自身独特区位优势和现有合作基础,把中心地区建设成为沿边对外开放的高地。如伊宁、喀什、珲春、二连浩特、畹町、景洪、北海、延吉等。
要继续实施好、推进好兴边富民行动。兴边富民行动坚持“富民、兴边、强国、睦邻”为宗旨,重点解决边疆地区各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重点改善边疆地区各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增强自我发展能力。目前,边疆地区各族群众生产生活明显提高,自我发展能力明显增强,对外开放水平明显提高,社会事业取得明显进步,民族团结和边防巩固明显体现。
要继续加快铁路、公路、民航、水运、管道的建设,形成对长期发展起支撑作用的区域性大动脉。同时,要面向边疆农村牧区,打通“毛细血管”,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通村通寨通山)。全面推进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的通路、通水、通电等建设工程,为兴边富民打好基础。
要有序推进民族地区城镇化建设。城镇化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必然要求,是民族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扩大国内内需的重要基础与潜力所在,是民族地区走向现代化的一大战略任务,是拉动民族地区长期增长的重要引擎。民族地区多处于生态脆弱地区,人均资源占比低,通过城镇化的方式能把剩余人口和劳动力转移到城镇,缓和人地矛盾,减轻环境压力,也是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随着我国城镇化不断发展,民族八省区平均城镇化水平从2005年的33.7%提高到2012年的43.1%,逐步形成了以中心城市带动周边地区、辐射中心县市的省、市、县三级城镇体系,构建各具特色的城镇网络体系。但是,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民族地区城镇化还有很大差距。目前,少数民族人口城镇化只有30%多,与全国平均水平低20个百分点。在经济进入新一轮快速发展之际,民族地区应抢抓“一带一路“发展战略,结合自身实际,有序稳妥推进城镇化建设,走出一条立足自身优势,具有地方特色、民族特色的城镇化之路。
【本文系国家民委民族问题研究2015年项目“习近平民族工作思想研究”中期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