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指出:“多民族是我国的一大特色,也是我国发展的一大有利因素。” 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我国多民族基本国情的本质特征作出的科学概括,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是党在多民族国情探索史上新的重大里程碑。
以实事求是为思想之基的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初就把解决我国民族问题作为自己必须完成好的一项重大历史任务,开启了探索多民族国情的伟大征程,取得了一系列具有重大里程碑意义的标志性成果。每一项重大成果都标志着党对我国民族问题特点和规律的认识达到了新的高度。每一次对多民族国情认识的新突破,都极大地推动了民族工作理论与实践的大发展。
一、党在多民族国情探索史上第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成果产生于红军长征时期,主要标志是党明确提出了“争取少数民族在中国共产党和中国苏维埃政府的领导之下,对于中国革命胜利前途有决定的意义”的重要思想。
中国共产党成立初期,由于各方面条件的限制,党对我国民族国情的认识是比较肤浅的,当时党关于解决民族问题的一些主张,尽管体现了马列主义在民族问题上的基本原则,反映了党作为无产阶级政党的性质和宗旨,但并不完全符合我国国情。红军长征是中国共产党的第一次民族工作大课堂,党第一次长时间、大范围、面对面接触众多少数民族,使党对我国的民族情况特别是各民族之间存在已久的密切关系有了切身认识。党开始认识到,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革命是中国革命不可或缺的部分,没有少数民族参加的中国革命是不完整的,也是不可能取得彻底胜利的。因此,党在经历了与苗、瑶、布依、壮、侗、水、彝、藏、羌、回等少数民族广泛接触,并响亮地提出了“不懂共产党的民族政策的不配当一个共产党员,不了解争取少数民族的重要性和不参加这一工作的不配当一个好的红色战士”要求的基础上,于1935年8月在四川省松潘县毛尔盖区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上,进一步强调要把少数民族的解放运动与全中国的解放运动结合起来,明确提出了“争取少数民族在中国共产党和中国苏维埃政府的领导之下,对于中国革命胜利前途有决定的意义”的重要思想,表明党对民族问题在中国革命中的地位以及中国民族问题特点和规律的认识达到了新高度。这次会议还提出了“学习马克思、列宁、斯大林关于民族问题的理论与方法,是目前我们全党的迫切任务”的重大要求,表明党在民族工作上新的自觉。在这一思想的推动下,党和红军开展了一系列具有广泛影响力的民族工作实践,比如红一方面军进入甘南岷县回族聚居地区时,专门制定了《关于回民区域政治工作》的文件,提出了“不准擅自进入回民乡村宿营、不准擅自进入清真寺、不准损坏回民经典、不准借用回民器皿用具”等严格纪律。长征是党的历史上一次民族知识的大学习、民族政策的大宣传和民族团结的总动员,党的政治主张广泛植根各民族中,壮大了中国革命的力量,夯实了中国革命的社会基础。可以说,红军长征奠定了中国共产党正确民族纲领的实践基础。
二、党在多民族国情探索史上第二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成果产生于延安时期,主要标志是1939年12月毛泽东同志在《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一文中,明确提出了“中国是一个由多数民族结合而成的拥有广大人口的国家”“中华民族又是一个有光荣的革命传统和优秀的历史遗产的民族”的重大论断。
这个重大论断,从民族构成和民族关系特点的角度揭示了多方面的重要历史事实,表明在经过万里长征的基础上、特别是在中华民族面临生死存亡巨大危险的背景下,党对我国民族国情的认识达到了新的高度:第一,明确指出中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除汉族外,“还有蒙人、回人、藏人、维吾尔人、苗人、彝人、壮人、仲家人、朝鲜人等,共有数十种少数民族”;第二,明确指出“中华民族”是对中国各民族的总称或统称,中华民族内部的各个民族,“虽然文化发展的程度不同,但是都已有长久的历史”;第三,明确指出中华民族是一个血脉相连、精神相依的命运共同体,即毛泽东同志所说“中华民族又是一个有光荣的革命传统和优秀的历史遗产的民族”。
这个重大论断,是毛泽东同志对其在党的六届六中全会所作报告中有关民族工作思想的进一步系统化、理论化。党的六届六中全会报告把“团结各民族为一体、共同对付日寇”作为党的一项重大任务,提出了“允许蒙、回、藏、苗、瑶、夷、番各民族与汉族有平等权利,在共同对日原则之下,有自己管理自己事务之权,同时与汉族联合建立统一的国家”等重大原则。报告还明确指出,要彻底改善国内各民族的相互关系、真正达到团结对外之目的,必须依靠党和政府与各民族的共同努力,“怀柔羁縻的老办法是行不通了的”。
这个重大论断,包含了中国共产党对外求中华民族独立解放,对内求各民族一律平等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宏大主题,表明中国共产党自觉地把自身使命与中华民族的前途命运紧紧联在一起,自觉担负起作为中华民族独立解放先锋队的历史责任。因为有了这样的认识,党更加自觉和富有创造性地开展民族工作,党中央专门建立了民族工作机构,组建了民族问题调查研究专业队伍,开办了民族学院。抗日战争时期广泛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是在党的民族工作理论与实践大发展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毛泽东同志当年曾经自豪地说:“延安是专讲团结的地方,这里有清真寺,有蒙古文化促进会,有民族学院……这里能够举行反法西斯的民族大会。”延安时期,党的民族工作在理论和实践上都实现了巨大发展,形成了新中国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风格的雏形。
三、党在多民族国情探索史上第三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成果产生于新中国成立初期,主要标志是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明确提出了新中国民族工作的重大原则。
《共同纲领》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民族一律平等,实行团结互助,反对帝国主义和各民族内部的人民公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为各民族友爱合作的大家庭。反对大民族主义和狭隘民族主义,禁止民族间的歧视、压迫和分裂各民族团结的行为。”这一规定指出了新中国民族工作的根本原则和根本方向。《共同纲领》还明确规定:“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应实行民族的区域自治,按照民族聚居的人口多少和区域大小,分别建立各种民族自治机关。”这一规定把民族区域自治确立为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1954年颁布的新中国首部《宪法》,全面继承并进一步完善、丰富和发展了《共同纲领》的民族工作思想。新中国成立前夕,在如何确立新中国的国体问题上,曾经有过不同意见,一种意见主张像苏联那样采取民族共和国联邦制(联邦制是党成立初期在民族问题上的一项基本主张),另一种意见主张采取民族区域自治。党中央经过慎重考虑,决定采取民族区域自治的办法,即在集中制原则基础上,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实行民族的区域自治。这是党中央在深刻分析我国民族关系的历史和现实特点之后作出的科学抉择。如果说,选择民族区域自治作为内蒙古民族解放运动的根本道路是延安时期党深入研究我国民族问题的特点和规律的必然结果,那么内蒙古自治区的成立则为党把民族区域自治作为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政治制度奠定了必要和重要的实践基础。《共同纲领》设专章阐述民族政策,反映了民族工作在中国革命和建设中的重要地位,表明党对我国民族国情的认识达到了新的高度。在《共同纲领》精神推动下,新中国迅速开辟了“万方乐奏有于阗”的前所未有的民族大团结崭新局面,新中国成为各民族团结友爱的大家庭。
四、党在多民族国情探索史上第四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成果产生于改革开放初期,主要标志是1982年9月召开的党的十二大明确提出了“民族团结、民族平等和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对于我们这个多民族的国家来说,是一个关系到国家命运的重大问题”的重大论断。
党的十二大是改革开放后中国共产党召开的首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党的历史上具有特殊重大意义。党的十二大报告对民族问题和民族工作的重要地位作出的重大判断和深刻阐述,是党对几十年民族工作历史经验特别是“文革”中极左思想严重干扰民族工作的教训进行深刻总结的结果。“文革”结束后,以1979年全国边防工作会议全面重申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为主要标志,民族工作开始全面拨乱反正。1980年召开的中央西藏工作座谈会,突出强调了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这个民族工作重大原则。1981年6月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明确指出:“改善和发展社会主义的民族关系,加强民族团结,这对于我们这个多民族国家具有重大意义。在民族问题上,过去,特别是在‘文化大革命’中,我们犯过把阶级斗争扩大化的严重错误,伤害了许多少数民族干部和群众。在工作中,对少数民族自治权利尊重不够。这个教训一定要认真记取。”在这些工作的基础上,党的十二大进一步提出了“民族团结、民族平等和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对于我们这个多民族的国家来说,是一个关系到国家命运的重大问题”的重大论断,这是党中央对民族工作的又一次高度自觉。特别是,党的十二大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号召,表明党中央对民族问题和民族工作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所处重要地位以及社会主义时期民族问题的特点和规律的认识达到了新的高度。在党的十二大精神指引下,我国迅速开创了各民族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新时代。
五、党在多民族国情探索史上第五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成果产生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最接近奋斗目标的特殊时期,主要标志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多民族是我国的一大特色,也是我国发展的一大有利因素”的重大论断。
“多民族是我国的一大特色,也是我国发展的一大有利因素”是一个思想深刻、内涵丰富、特点鲜明、意义深远的重大论断,不仅在党的多民族国情探索史上,而且在党的民族工作思想史上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这个重大论断,是习近平总书记民族工作思想的核心观点之一,也是学习和实践习近平总书记民族工作思想应当牢牢抓住的关键点。这是因为:
第一,这个重大论断,是对历史和现实中国的国家特点的深度诠释,是对中国共产党、中华民族的历史自信和历史自豪感的雄壮表达。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指出:“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必须知道自己是谁,是从哪里来的,要到哪里去,想明白了、想对了,就要坚定不移朝着目标前进。”对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来说,历史自信是最根本的自信。丧失历史自信的国家,注定没有美好未来;丧失历史自信的民族,是没有希望的民族。“多民族是我国的一大特色,也是我国发展的一大有利因素”这个重大论断,就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华民族对数千年来中国作为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历史的高度自信。这种自信决不是盲目的,而是建立在对“我国56个民族是历史形成的客观存在,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存在”“各民族共同开发了祖国的锦绣河山、广袤疆域,共同创造了悠久的中国历史、灿烂的中华文化”“中华民族有5000多年连绵不断的文明历史,创造了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为人类文明进步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经过几千年的沧桑岁月,把我国56个民族、13亿多人紧紧联系在一起的,是我们共同经历的非凡奋斗,是我们共同创造的美好家园,是我们共同培育的民族精神”“中华民族是一个兼容并蓄、海纳百川的民族,在漫长历史进程中,不断学习他人的好东西化成我们自己的东西,这才形成我们民族的特色”等一系列重大历史事实的深刻把握之上的。正因为拥有这种高度的历史自信,我们才能够拥有“站在960万平方公里的广袤土地上,吸吮着中华民族漫长奋斗积累的文化养分,拥有13亿中国人民聚合的磅礴之力,我们走自己的路,具有无比广阔的舞台,具有无比深厚的历史底蕴,具有无比强大的前进定力”“中华民族是具有非凡创造力的民族,我们创造了伟大的中华文明,我们也能够继续拓展和走好适合中国国情的发展道路”的现实自信,才能够作出“各民族多元一体,是老祖宗留给我们的一笔重要财富,也是我们国家的重要优势”的豪迈宣示,才能够发出“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民族复兴伟大动员令,才能够拥有对中华民族美好未来的必胜信念。“多民族是我国的一大特色,也是我国发展的一大有利因素”这个重大论断,也是我们党第一次明确地从民族角度对国家特点作出的新概括,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民族问题和民族工作上的宽广视野、宏大气魄和政治智慧,表明党中央对当代中国民族问题特点和规律、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规律的认识达到了新的高度。回看中国历史,历代封建统治阶级没有也不可能很好地解决民族问题,资产阶级及其政党没有也不可能找到一条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而且几乎都把“多民族”当作包袱。只有在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才能作出“多民族是我国的一大特色,也是我国发展的一大有利因素”的豪迈宣示。这是中国共产党不回避多民族的国情、不把多民族当包袱、以实事求是和积极进取的态度对待民族问题的重要体现。从这个意义上说,“多民族是我国的一大特色,也是我国发展的一大有利因素”这个重大论断,也是从处理民族问题能力和水平的角度对中国共产党的先进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的一种揭示和表达。
第二,这个重大论断,既是对为什么要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深刻揭示,更是对中国解决民族问题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的深度表达。民族问题向来是一个十分复杂和敏感的社会问题。当代世界,一些多民族国家长期陷入民族矛盾纠纷难以自拔。为什么中国能够解决好民族问题,“风景这边独好”?这说明民族问题虽然复杂,但不是无法解决的。在一定历史条件下,民族问题是完全可以解决好的。我国的民族问题之所以解决得好,是因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为解决民族问题创造了根本的前提和条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为解决民族问题提供了根本方向和方法。我们解决民族问题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源自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我国,无论过去、现在还是将来,党的领导都是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根本保证,不断加强和改善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是民族工作最根本的前进定力。这种定力,不仅来自中国共产党自身思想的先进性和科学的理论武装,也来自于中国共产党形成并长期保持了高度重视民族工作的传统。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是我国各民族根本利益的集中体现。中国共产党的奋斗目标代表了我国各民族的共同追求。特别是,中国共产党以理想信念的先进性、理论武装的科学性、组织保障的有效性,广泛凝聚了各民族的优秀分子,使他们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发挥了骨干作用。正是基于党的领导在民族团结中的关键地位,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强调指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民族工作成功的根本保证,也是各民族大团结的根本保证。没有坚强有力的政治领导,一个多民族国家要实现团结统一是不可想象的。只要我们牢牢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就没有任何人任何政治势力可以挑拨我们的民族关系,我们的民族团结统一在政治上就有充分保障。这一点,各民族的同志都要牢记在心。”
第三,这个重大论断,既是对民族团结进步的“中国经验”的深层揭示,也是对民族事务治理的中国理念、中国风格和中国气派的鲜明表达。早在上世纪90年代初,在与世界范围内民族问题种种乱象的比较中,邓小平同志就鲜明地指出:“中国一个很重要的特点就是没有大的民族纠纷。”这是邓小平同志对当代中国国家特点的精辟概括。中国这样一个有56个民族、少数民族人口远远超过许许多多国家人口总和的国家为什么没有大的民族纠纷,是天上馅儿饼吗?当然不是!中国的这个巨大成就,从根本上说得益于民族事务治理的中国理念、中国风格和中国气派。民族事务治理的中国理念、中国风格和中国气派,首先体现在中国没有像一些国家和政党那样,把多民族当包袱,把民族问题当麻烦。我们没有因为民族问题复杂而回避多民族的历史事实,而是知难而进、迎难而上,以积极的态度创造性开展民族工作,继而把多民族作为国家特色和发展优势对待。民族事务治理的中国理念、中国风格和中国气派,还体现在各民族不分大小和发展水平高低一律平等的法律保障上,体现在始终致力于把中国建设成为各民族团结友爱的大家庭的工作理念上,体现在长期坚持发达地区帮助欠发达地区、发展较快的民族帮助发展较慢的民族上,体现在毛泽东同志“要帮助少数民族,我们不是恩赐”的清醒认识、邓小平同志“我们帮助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的政策是坚定不移的”的鲜明态度、习近平总书记“全面实现小康,一个民族都不能少,一个民族都不能掉队”的庄严承诺上。这样的理念、风格和气派,使中国在民族事务治理的长期奋斗中形成了民族成分国家认定制度、组织少数民族参观团制度、少数民族生产生活特需用品生产供应保障制度、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制度、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保护制度、定期举办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和文艺会演制度、对口支援少数民族地区制度、扶持少数民族教育事业加快发展制度、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制度、制订实施少数民族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制度等一系列独具特色的民族事务治理制度。每一项制度都承载着民族工作的国家意志,催生着民族团结的动人故事,记录着各民族共同繁荣进步的光辉历史。透过这些制度,人们看到的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在民族工作上的良苦用心和发展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坚定决心,看到的是中国民族事务治理的厚重文化底蕴。这些独具特色的制度,保障了我国各民族在多民族大家庭中手足相亲、守望相助,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保障了中华文化的多姿多彩和勃勃生机。
从长征途中提出“争取少数民族在中国共产党和中国苏维埃政府的领导之下,对于中国革命胜利前途有决定的意义”,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提出“多民族是我国的一大特色,也是我国发展的一大有利因素”,这其实也是一条党探索多民族国情的漫漫长征路。一路走来,党对多民族国情的认识不断深化,民族工作的境界不断提高。这一系列重大成果的取得,是中国共产党高度重视民族问题、拥有高度民族工作自觉的重要体现。正因为有了这样的高度自觉,使中国共产党在各个历史阶段都能够把民族问题放到党的总目标总任务中去思考去谋划,从而始终牢牢掌握了工作主动权。这一系列重大成果的取得,也是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把马列主义基本原理与我国民族问题实际相结合,开辟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奋斗精神的具体体现。正是因为有这样一种精神,使中国共产党在民族工作上始终保持思想理念的先进性和实践活动的创造性,使我国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始终充满活力。一路走来,不变的是中国共产党引领中华民族走向繁荣昌盛的初心,变化的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一个胜过一个的大好局面。党在多民族国情探索史上的这一个个重大里程碑,体现了中国共产党追求真理、勇于探索的精神品质,标注了中华民族团结进步的光辉历程,折射了实现民族伟大复兴的基本规律,诠释了党的领导是民族团结进步的根本保证这个真理,是需要我们在前进道路上深刻铭记、倍加珍惜的宝贵精神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