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湖北省武汉市党校系统加大改革力度,积极推进市、区两级党校办学体制机制创新,探索了“全方位谋划、全域化推进、全要素提升”的“三全”模式,有效促进了全市党校系统办学水平的整体提升。
坚持党校姓党,切实履行党委主体责任,全方位谋划推进党校工作创新发展
武汉市委高度重视党校发展,要求各级党委从战略和全局高度自觉把加强和改进党校工作放在重要议事日程,一是明确主体责任,设立“第一校长”保创新发展。切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各级党委是办党校管党校建党校的主体,党委书记是办党校管党校建党校的第一责任人”要求,明确全市各级党委是加强和改进党校工作发展的第一责任主体,必须落实好“办管建”的主体责任。市、区委党校统一设立党校“第一校长”。市委书记兼任市委党校“第一校长”,各区委书记兼任区委党校“第一校长”,并作为年度考核项目指标下达各区。目前,市委、区委书记均已就任两级党校“第一校长”,做到了时间到位、精力到位、工作到位,大大提升了推进党校创新发展的政治保证。
二是突出问题导向,全方位谋创新发展。武汉市委专门成立由市领导牵头,市委党校、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编办、市财政局等部门领导参加的专班,统筹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党校工作的实施意见。在摸清全市基层党校发展状况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中共武汉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有效解决了区级党校办学体制机制、基础设施建设、师资培养、经费保障等方面的突出难题。
三是纳入目标管理,强化考核促创新发展。具体措施为:将党校发展纳入党建目标考核的重点内容,确保了党委定期听取党校工作汇报、研究党校工作、解决党校困难等各项工作制度的落实。将《实施意见》责任明确到部门,并将任务分解到各年度,限时完成。将党校改革创新纳入全市改革专项目标,考核结果直接运用到学校年终考核。市委党校及时将该专项目标细化办学体制机制、教学、科研、业务指导等7项分解目标,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倒排时限,确保各项具体举措落到实处。
创新体制机制,增强工作合力,全域化推进全市党校创新发展
创设全市党校工作指导委员会,形成推进党校发展的合力。成立由市委副书记为主任委员,市委党校、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为副主任委员,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编办、市教育局、全市各区委副书记为成员的全市党校工作指导委员会。每年定期听取全市党校工作报告,及时研究解决发展存在的问题。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委党校,负责日常事务。
设立党校分校,实现党校干部教育最全覆盖。近年来,40余项国家改革试点先后落户武汉,各项改革创新迅速推进。目前,武汉市下属13个行政区,同时建有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两个国家级开发区,还有3个副市级的发展功能区。至2017年9月,各区全部设立市委党校分校,实现了武汉各区、各开发区及功能区党校工作的全覆盖。创新分校办学体制机制,在不增一人、不增一个内设机构的基础上,联合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等部门整合资源,建立协作工作机制,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创新用人机制,激发基层教研人员工作活力。《实施意见》中明确提出:“结合不同城区、功能区实际,创新推进适应发展需要的管理体制”“完善与党校教学、科研工作相适应的岗位、编制管理办法,畅通区委党校教学、科研人员成长通道”。目前,各区级党校高素质人才引进瓶颈基本打通,教研人员工作积极性得到进一步激发。
推行达标评估,确保党校办学条件最优。利用全省推行市、县党校办学水平考核评估的契机,出台《武汉市党校办学水平考核评估办法》,从组织领导、基础设施、教学科研、培训质效、队伍建设5个方面对全市党校办学作出了详细规定。硬件方面,校园建设面积、教室、讨论室、文体活动场所、图书阅览室等都有具体量化指标;软件方面,教学培训内容、学制、专题更新、名师名课、教研人员占比等也都有硬性规定。区委党校考核评估的结果直接与区委年度工作目标挂钩。
坚持分类分层指导,积极推进业余党校建设。根据市委统一要求,全市各单位、各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均建立了业余党校。市、区两级党校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深入各单位指导、支持业余党校建设,全市党校年均到各单位指导、送教下基层近千场次,确保了业余党校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创新业务指导,强化市区融合,全要素提升党校系统办学水平
优化内设机构,增强业务指导力量配备。为进一步加大业务指导力度,市委党校优化了内部机构设置,设立党校工作指导处,与办公室合署办公,负责统筹全市党校业务指导和分校建设有关工作。同时,建立校内业务指导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校长任组长,工作指导处、教学、科研、组织人事处、对外培训处等部门为成员,研究、制定、推进、落实各项业务指导工作。
做实传统业务指导,扎实推进市区党校整体发展。一是制定常规业务指导清单。每年通过制定《年度基层指导工作要点》以及“年度业务指导活动计划安排表”,将年度业务指导常规工作清单化,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二是建立校委联系基层党校工作制度。明确市委党校每一位校委对口联系2—3家区级党校,明确规定校委每年必须现场去区级党校指导、调研次数,撰写调研报告,加强对基层党校工作的调研、指导、督办。三是建立定期工作会议等制度。定期组织召开全市党校系统常务副校长座谈会、教研工作联席会、理论研讨会,定期举办师资培训班、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研讨会等,有效促进各项业务指导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创新业务指导方式,全面推进市区融合发展。一是充分整合市区两级资源共享,大力推进市、区党校联合办学。武汉市委党校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加强与有关区委、区政府和区委组织部的联系沟通,强化市、区联动,有效整合教学资源优势,积极探索市、区党校联合办学机制创新。如先后与江岸、黄陂等区签订《联合办学协议书》,在教学指导和教学合作、送教上门、教学基地设立、科研咨询合作、人才培养等方面深入开展合作,有效将各区资源进行整合运用。二是选派教研人员赴基层挂职调研,深度参与地方指导和发展。通过积极参与对基层党校指导工作和深度参与区委、区政府各项改革,特别是对区委、区政府工作重点项目实行跟踪,充分发挥系统智库优势,为区委、区政府提供决策参考。如针对武汉市委十三次党代会后部署的“三化”大武汉、红色引擎工程、建设长江新城等重大决策部署,市委党校教研人员联合各区委党校及有关部门组成多个课题组,开展决策咨询研究,较好地发挥了服务中心工作的职能作用。
(作者系湖北省武汉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