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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多措并举扶持民族乡村经济发展

2016-11-02 15:28来源:中国民族报  作者:郭东荣  

  “扶贫扶在点子上,帮困帮到贫困村,攻坚攻至要害处,办事办在实字中。”这是甘肃省平凉市民委扶持当地民族乡村经济发展的真实写照。

  近年来,为了加快贫困乡村脱贫致富步伐,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平凉市民委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消除民族隔阂,疏通民族关系,把发展民族乡村经济作为民族工作的重中之重。针对民族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欠账大、各类建设资金缺乏的实际,平凉市民委大力实施“重点项目带动、特色产业拉动、科学技术驱动、招商引资推动”的帮扶模式,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千方百计为民族乡村跑项目、争资金、解难题、办实事。

  抓项目整合——加快改善基础设施条件“补短板”

  以路、水、电、房等基础设施为重点,平凉市采取整合项目、自筹资金等办法,加大投入力度,全力破解瓶颈制约,加快改善民族乡村的生产生活条件。

  平凉市先后整合各类项目资金2.6亿元,硬化民族乡村道路146条378公里,建成泾水北调、南部山区等人畜饮水工程23处,解决了4.1万人安全饮水问题,在9个民族乡120个行政村实现了自来水、动力电和硬化路全覆盖;实施告别土窑洞、土坯房全消除、易地扶贫搬迁三大工程,建成新农村示范点33个,新建小康屋3785户,异地扶贫搬迁1064户4990人,完成林缘区、土窑洞及危旧房屋改造2500户;高标准建成民族乡村基本农田9.2万亩,整理复垦土地3120亩,新修梯田10万亩,民族乡基本实现了梯田化。

  平凉市注重改善城乡接合部等民族聚居区的基础设施条件,筹资32.5亿元,实施了新民北路棚户区改造工程,有效地解决了民族聚居区基础设施落后的问题。

  抓产业培育——持续壮大乡村经济“增后劲”

  平凉市把发展特色经济、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作为壮大民族乡村经济的突破口,坚持宜农则农、宜工则工,着力在种养结合、多种经营上下功夫,大力培育多元增收产业,为民族乡村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坚持草畜产业主导。平凉市充分利用旱作农业资源,发挥回族群众养畜贩畜传统优势,通过政策扶持、龙头带动、农户参与等方式,大力发展肉牛产业,建成千头肉牛养殖小区37个、百头肉牛养殖小区39个,培育10头肉牛以上养殖大户2168户。目前,平凉市实现年青贮秸杆13万吨、出栏肉牛15万头,走出了一条“玉米种植全膜化、秸杆利用科学化、肉牛养殖规模化”的脱贫致富路。

  坚持劳务产业支撑。平凉市通过提供场地、就业培训、扶持贷款等多项措施,促进当地农村劳动力就近转移或向外输出,形成了平凉商城综合批发市场、童乐园清真美食城和恒通运业公司等一批就业创业示范点,吸纳少数民族就业3万多人。以白庙、大秦等回族乡少数民族群众为主,他们在兰州、西安、银川等地开设的馒头店达3000多家,形成了“小馒头、大就业”的辐射带动效应,促进了群众增收。

  坚持多元产业补充。平凉市积极加快峡门回族乡建材集中区建设,引进海螺水泥、新世纪建材等企业21户,实现年产值8.6亿元,带动就业3200人;加快上杨回族乡交通运输业发展,组建了上扬运输公司,运输车辆达368辆,从业人员920人,年人均收入4万余元;指导华亭2个回族乡充分利用关山林缘区气候资源,大力发展核桃、药材种植,建成药材基地2万亩、核桃基地3.7万亩。

  抓政策落实——倾情维护民族团结“促和谐”

  平凉市全面落实各项民族政策,重视构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营造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良好氛围,不断夯实民族工作基础。

  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平凉市以“六进”“三下乡”为载体,以宣传月活动为抓手,深入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注重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持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和谐村镇、和谐社区、和谐企业、和谐学校的创建活动,使“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思想深入人心。

  切实维护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平凉市高度重视少数民族干部人才培养:9个民族乡政府主要负责人均由少数民族干部担任,全市配备县级以上少数民族干部35名。平凉市充分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落实民族节日党政领导慰问制度,依法加强对清真食品市场的监管,妥善化解民族领域的矛盾纠纷。

  重视发挥民族代表人士作用。平凉市定期举办相关的培训班和观摩活动,加强对民族代表人士的教育培养;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与民族代表人士联谊制度,通过上门走访、谈心交流等方式,加强思想沟通、政治引导和生活关怀,引导民族代表人士增强政策意识、法律意识和大局意识,积极支持配合党委、政府工作。

  抓机制创新——多举措协调联动“聚合力”

  平凉市坚持把体制机制创新作为推动工作的有力抓手,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大力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

  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平凉市成立了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督促工作任务的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牵头组成9个督导组,对民族乡村帮扶情况开展经常性督导。每名市委常委联系1个民族贫困村,开展结对帮扶,提高了工作实效。

  建立政策扶持机制。平凉市出台了支持崆峒区建设全省“两个共同”示范区的意见、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意见等,制定了民族乡村差别化扶持政策。市级财政每年安排“两个共同”示范区建设资金200万元、民族乡发展配套资金180万元、民族教育专项资金50万元、散杂居民族村发展资金50万元,支持民族乡村加快发展。

  建立单位帮扶机制。平凉市充分发挥民委委员制度优势,协调督促各委员单位将项目、资金向民族乡村倾斜。近五年,市民委委员单位在民族乡村实施各类项目522个、完成投资20.9亿元,发放精准扶贫专项贷款4058万元、小额妇女贷款3120万元。

  建立精准施策机制。平凉市坚持把民族乡村脱贫攻坚摆在全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突出位置,不断强化“一号工程”意识,全面推行“853”挂图作业,把扶贫重心、扶贫措施和扶贫力量下沉到村、户、人;统筹用好双联干部和驻村帮扶工作队两支力量,将软硬件建设的实施结合改善发展条件,长短效产业的布局结合拓宽增收渠道,增强当地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提升精准脱贫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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