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进入各民族跨区域大流动的活跃期,少数民族人口大规模向东部和内地城市流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给流入地带来了新的劳动力资源,给流出地脱贫、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促进了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同时,也在就业、社会福利、子女教育、公共服务等方面,给城市管理带来新的课题。
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指出,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不能采取“关门主义”的态度,也不能采取放任自流的态度,要让城市更好地接纳少数民族群众,让少数民族群众更好地融入城市。
为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本报推出《融入与接纳——城市民族工作新探索》专栏,宣传和推广各地开展城市民族工作的典型做法和先进经验,推动城市进一步发挥好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平台作用。敬请关注。
自古以“一潮三看”闻名天下的浙江省海宁市,如今有一个更为响亮的名头——“皮革之都”。
作为长三角地区经济相对发达的县级市,海宁市近年来少数民族人口数量迅速增加。截至2016年6月底,该市33万多名流动人员中,少数民族将近2万人,涉及39个民族成分,占全市流动人口总数的7%左右,呈现“东片、市区、西片”3个地区聚集分布的格局。
过去,海宁市的少数民族人口很少,仅在盐官度假区新村8组,有世居回族村民60余人,既没有民族乡镇,也没有民族村。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大量涌入,给海宁的城市社会管理带来了新的挑战。为做好少数民族服务管理工作,海宁探索建立了“1+X”的特色工作模式,逐步形成少数民族流动人员与本地市民之间相互嵌入、相互融入式的居住生活格局。
所谓“1”是指一张总网,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工作全面纳入全市流动人口常态化网格化管理工作“一张总网”的格局;“X”是指在全市“一张总网”格局基础上,创新形成具有海宁特色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个性化手段。
做实、做好“三个强化”基础性工作
这些年来,海宁紧密依托全市流动人口常态化网格化管理工作这张“总网”,切实强化信息管理精度,强化政策引导力度,强化和谐共建深度,夯实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根基。
在强化信息管理精度上,海宁优化现有的“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的流动人口综合服务管理模式,“三管齐下”,加强服务,严格管理。
每年,海宁都以出租房、流动人口用工企业为重点对象,以“情况明、底数清、信息实”为标准,开展两次流动人口基础信息排查专项行动,及时变更包括少数民族人员在内的流动人口信息,建立大数据库。
2013年以来,海宁市民宗局在少数民族人员较为集中的企业中,开展了“以业管人”模式的试点工作。通过建立企业联络员制度,进一步强化落实企业在申报少数民族用工人员方面的职责,建立了一支245人的企业联络员队伍。
自2008年起,海宁市强化政策引导力度,连续8年以思想道德、民主法制、劳动技能和文化内涵四大素养为主要内容,实施流动人口素质提升工程,开展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素质建设活动,帮助其提高在海宁的适应性和竞争力。
2012年,海宁市出台适用于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积分管理办法,政府在提供公共服务优质资源方面实行积分供给制;2014年,又将服务拓展延伸到公办学校就学项目。经严格审核把关,至2015年末,232名少数民族子女因其家长的积分排名靠前,获得了入读公办学校的限定名额。
“这对少数民族人员是一个很大的政策推动,倒逼他们注重参与社会公益、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注重自身学历技能再提升,以各种方式自觉提高自己的积分,努力使自己排名靠前。”海宁市民宗局负责人介绍说。
自2011年4月起,海宁市强化和谐共建深度,在全市条件较好的村(社区)试点开展了村级共建共享促进会的建设工作,将少数民族人口就近纳入居住地的村(社区)级有关组织,探索“矛盾同调处、要事同商议、治安同巡防、问题同治理、和谐同促进”的“五同机制”综合治理。
至2012年底,该项工作顺利实现全覆盖,村级和谐组织的建成率达到100%,社会管理新机制正式形成。各组织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每半月开展一次活动。
做亮、做活“四个优化”创新性工作
“抓住牛鼻子,轻松牵牛走。”海宁市抓住川渝籍群体、新疆内高班、服务行业、特殊对象4个关键领域着力优化,创新开拓,极大地提升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
海宁的川渝籍少数民族人员,占全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总数的59.5%。为此,海宁市民宗局着力优化川渝籍群体的组织协调,让他们做到“自我服务、自我管理”。
2014年6月,海宁市成立了全市新居民和谐促进会川渝分会,吸收7名少数民族成员骨干主持工作。他们为会员提供便利、解决困难、合法维权,并对社会重大事件做出积极正面的回应。两年来,该分会会员累计捐款捐物100余万元。
2011年开始,海宁市在市第一中学开设内地新疆高中班,目前有16个班级、学生600余人。对于这一特殊群体,海宁市民宗局优化新疆内高班的教育引导,做到“德育引领、安全为先”。由教育、民宗、公安、学校多方共同参与的专门联席会议,每月召开一次,研判部署工作。
在海宁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员,以生产制造加工行业一线工人和从事服务行业的小商小贩者居多。为此,海宁市着力优化服务行业的有序管理,做到“因势利导、顺势而为”。
2013年,海宁火车站附近一家回族人员经营的西域伊斯兰餐厅,因违规经营,与正在执法的城管人员产生冲突。尽管事件很快平息了,但海宁市民宗局工作人员并没有心存侥幸。他们针对少数民族经营的餐饮单位,开展了“民族团结和谐之家”创建活动,努力做工作,帮助转变观念,将涉事餐厅培养成做好民族工作的一个骨干联络点,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
除抓好餐饮行业管理引导外,海宁市还以农产品、动物皮毛生意等专业市场为重点,加强对自谋职业少数民族人员的信息排查,明确重点区域和重点对象。市场监管、人力社保、综合执法、公安、民宗等部门强化维稳联席工作机制,每季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工作。2013年起,海宁市逐步在少数民族人口集中的专业市场,建立区域社会管理网格,已建成专属网格200个、事务工作室26个、信息监测点50个,有效扩大了工作覆盖面和针对性。
这些年来,对存在特殊困难的少数民族家庭,海宁市大力优化关爱举措,做到“主动帮扶、解困解忧”。
2013年起,针对少数民族人员子女教育管理问题突出、社会普遍较为关注的情况,海宁市创新实施了“新二代”的关爱工程。全市共排摸出存在人身安全隐患、家庭困难亟需帮助、有较为严重网瘾、家庭内部不和谐、有不良言行记录在案和经常不遵守校规等6种类型的少数民族“新二代”45名,组织志愿者与其建立“一对一”的结对帮扶关系,使70%左右的关爱对象的问题得到有效纠正,帮助其规避了成长路上的“风险”。
2013年至2016年,针对部分少数民族人员春节期间返乡难的情况,海宁市民宗局开展了“助圆过年梦”活动,共为190人次少数民族人员,提供了价值9.5万元的春节返乡过年交通补助,使少数民族务工人员感受到来自海宁“第二故乡”的温暖。